“民族主义”是一个很现代的词语。据考证,该词产生于18世纪末期,由德国哲学家约翰·戈特弗里德·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和法国反对革命的奥古斯丁·德巴鲁尔(Abbé Augus-tinde Barruel)神父最早使用,作为一种可辨识的社会和政治的含义之用。
民族主义由于在近代欧洲成功建构,并通过留学生与传教士的传播,被当作近代中国民族救亡图存的良方传入中国,得到了当时社会非常多有识之士的推崇。张君劢的民族主义思想就是当时非常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一派。由于张君劢的思想渊源融贯德法哲学思想、英国自由主义思想以及中国儒学思想,因此决定了其民族主义思想呈现出兼收并蓄、融会贯通的特点。张君劢所确立的主观与客观内涵并重、制度内涵和文化内涵兼具、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融合的民族主义思想,不仅能以民主的观念建构一种制度的合法性和认同,同时也能够以民族的观念建构一种文化的认同和归属感,它既回应了当时中国社会的政治秩序危机,还回应了文化取向的危机,对于其民族主义思想的全方位透析和解读,对于解决今天“转型期”社会的一些问题,同样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意义。
一、主观与客观并重
按照“民族”定义所侧重特征和属性的差异,主要可将现有关于“民族”的定义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型:第一,强调“客观”因素的定义,如语言、宗教和习惯、领土和制度等。这种定义以斯大林为代表,其在1913年的《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对民族的定义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第二,强调“主观”因素的定义,以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定义为代表,他认为民族是一个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是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
纯粹的客观标准过于严苛,相反主观的定义总体上又太过宽泛,很难将民族与其他集团、部落、城邦形成区别,因为在这样一些集体中同样存在主观认同的属性。正是针对以上两种关于民族定义类型的缺陷,由此产生了第三种类型的定义,即兼具主观和客观因素的折中定义。安东尼·史密斯对“民族”下的定义是“具有名称,在感知到的祖地上居住,拥有共同的神话、共享的历史和与众不同的公共文化,所有成员拥有共同的法律与习惯的人类共同体。”[3]11
张君劢对于“民族”这一概念的认知正好也契合了主观与客观内涵并重的特点。在张君劢平生第一篇译文---《穆勒约翰议院政治论》中,将民族的定义译为:“国族者何物耶?凡人类之一部分相互间以共同之感情而同受治于自主的政府之下者也。国族二字原文名为(nationality),其意可以成为一国之民也,故译为国而不译为民。凡可以成为一国族者,其根本不一,而其要不出四者:同人种、同血统、同言语、同宗教、同疆界有时亦为原因之一。虽然,有其最要者,则政治上之沿革,即共戴一国民的历史,同其怀旧之思,同其荣辱之感,同其苦乐之情,而以往之盛衰起伏无不同之是也。”
根据对密尔的翻译,以密尔“民族性”定义之中,种族要素非常淡化以及民主立宪对于民族情感培育之重要性的观点作为立论基础。
在关于“民族”主观和客观内涵并重的基础上,张君劢阐发了自己对满汉关系的观点,即鉴于目前汉族居于满族统治的现状,他虽然也非常愿意恢复汉族历史的荣誉,但是在目前世界形势和国内现实之下,不能单纯地提倡进行民族复仇,否则民族的前途将会岌岌可危。
并且自满族统治汉族以来,满族虽在文化上已经接受了汉族的文化,然而满族与汉族之间仍存在较大的鸿沟,整个中华民族整体的民族性以及民族观念亟待加强,因此,更应把汉族与满、回等少数民族联合起来,举国人同心之力,共同致力于追求自由民权,反对专制,以实现民族的复兴。
关于民族主观和客观内涵的并重,还集中表现在张君劢对待“外蒙问题”的态度上。武昌起义后,张君劢原本处于袁世凯比革命党稳健的考量,曾力主联合袁世凯,以期使刚成立不久的民主党成为一大政党。但是作为主张汉族与各族同化成一国族的张君劢,当他发现袁世凯的对外政策表现出默认蒙古脱离中华民国的时候,便在其同僚中第一个与袁世凯分道扬镳,于1912年11月21日创刊的《少年中国》周刊中,着《袁政府对蒙事失败之十大罪状》一文,对袁世凯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当时张君劢的这篇檄文引发了重要的社会反响,也正是因为这一事件,为避免袁世凯的迫害,张君劢逃亡欧洲。
二、文化改造与制度建构兼具
哈贝马斯曾在其《欧洲民族国家》一文中提出:民族国家是解决现代化问题的一体化方案,公民国家需要民族国家作为共同体形式,如果缺少民族的框架,共和政体就会缺少活力,民族可以使得公民具有归属感,拥有历史文化共同体。[3]131-134这也就是说,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只是制度问题,制度问题要“落地”,就必须与文化、习惯、历史相互结合,只有这样才能造就一个让人具有归属感的“想象共同体”的民族国家。张君劢的民族主义就是一套全面的思想体系,既涵盖文化改造的内涵,同时还兼顾制度建构的内容,构筑了民族国家的文化共同体和制度共同体(法律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
长久以来,民族主义在张君劢的思想中就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中华民族的民族灾难日益加深的现实下,他更是把国家、民族利益作为思考其他一切问题的原则和准绳。区别于一般爱国分子仅将民族主义理解和阐发为实现抗日救亡、民族独立的政治工具,张君劢还将民族主义深入到民族心理的层面,希望通过强化国民的民族观念和提高国民的自信心,以期拯救国难,实现民族复兴的目的。从这一意义来考察,张君劢的民族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文化中国”的形态。[4]
这种形态所依托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着力培育以“精神自由”为基础的民族文化。张君劢认为一个国家要想立足世界民族之林,首先就必须要求其内部政治的稳定,内部政治的稳定在文学、哲学等方面,主要就是体现在民族固有的作品和民族自创的学说方面,而所有这些都以一国的民族文化为基础。因此,“推求既往之所以失败”,要实现民族文化的复兴,就要建立以“精神自由为基础之民族文化”.[5]73
第二,博采西方文化。张君劢认为,要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就要创新中国文化,而创新中国文化就必须学习西方文化。然而学习西方文化并不能盲目,首先要知道西方文化本身的优点和缺点,一律要对其平等视之。其次,在借鉴西方文化的过程中,不能“舍己求人”,失掉了中华民族文化的根基。[5]112
第三,探求民族文化的未来。张君劢通过对欧洲国家为尽量推崇自己民族的文化,推崇自己祖先的丰功伟绩的经验分析,得出相信和推崇自己的民族文化,自然会有利于民族意识提高的观点。
因此,指出中国民族文化改造最为核心的问题在于提高国民的民族自信心,民族自信心是民族复兴的种子。
张君劢的民族主义思想在突显文化改造内涵和意义的同时,也不忘围绕建立民族国家、实现民族复兴目标而进行具体法律、政治与经济制度的设计和构建。法律上,张君劢对于宪政终其一生都在执着追求,这种追求不仅体现在理论主张上,他对宪政实施的意义和条件、国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等理论问题进行了阐发;这种追求还体现在他的一系列宪法起草活动之中,张君劢参与的宪法起草,主要有两次:一次是受上海国是会议委托起草的《国宪草案》;另一次是政协期间起草的《政协宪草》。这两部宪法的起草虽然带有非常大的妥协色彩,但仍主要体现了张君劢的宪政思想。
政治制度的设计方面,虽然深受英国自由主义代议政治的影响,注重国家政治生活中个人精神自由与国民的基本人权,但是基于长期积弱的中国政治现实,不顾国家权力而过于偏重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是不现实的。因此,张君劢采用了将两者进行调和的方法,将其英国式的民主政治思想加以现实的修正,提出了“修正的民主政治”的政治主张。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修正的民主政治”是自由与权力的调和,但是张君劢修正的重心在于“权力”也是非常明显的。因为当时中国处于亡国灭种的危难之际,国人对“举国一致”有着强烈的需求,因此张君劢此时不太可能会过于强调个人自由而轻视国家权力。
经济建国方案上,在分析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放任经济的利弊得失的基础之上,张君劢提出既不能采用英国式的放任经济模式,也不宜采用苏联式的计划经济模式,而应该以“社会公道”为目标,实行“国家社会主义下的计划经济”模式。这一模式兼采了英国放任经济模式和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各自的优点,强调在保护私有财产制基础之下,合理划分国家公有制和个人私有制的范围。张君劢坚信“社会主义下的计划经济”模式,能在最短时间内集中全国有效资源,发展民族经济,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同时还能有效地防止贫富分化。
三、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形态的交融
从表面上看,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是两个矛盾的概念,因为自由主义是以个人的自由作为本位,而民族主义则强调以整个民族,亦即集体的利益作为依归。自由民族主义流派的出现,从理论上对该矛盾进行了阐发。自由民族主义代表人物塔米尔认为:“自由主义者可以承认归属、成员身份与文化忠诚以及随之而来的个人的道德信念的重要性,而民族主义者则可以接受个人自主与个体权利和自由的价值,保持对于民族内部以及民族之间的社会正义的价值承诺。”[6]
这样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就有了结合的可能。张君劢的民族主义思想是与自由主义结合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意志自由与民族意识的兼顾。张君劢的民族主义思想中,一方面强调人的“意志自由”,张君劢与丁文江等人的科学与人生观论战虽然涉及面很广,讨论的问题颇多,但核心问题在于是否承认意志自由。张君劢通过对精神和物质的界定,得出了其自由意志的主要内容:首先,自由意志本身就是形成人生观念的能力。“人生观的中心点,是曰我。……我对于我以外之物与人常有所观察也,主张也,希望也,要求也,是之谓人生观。”[7]33
其次,自由意志还是人类社会进而不已的原因。“思想者,事实之母也,此区区一语中,而历史之真理已描写尽净”[7]151;再次,人的意志是绝对自由的,它源于直觉的发动,不为科学的公例所制约,因果律与意志自由两者是不相兼容的。另一方面,在民族危机的刺激之下,张君劢同时还强调国家本位,兼顾到民族认同的重要意义,张君劢认为民族意识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他是“同宗教、同语言、同习惯、同血统,且尝共患难”所组成的民族共同体,对于一个民族来说,起决定作用的不在于某些自然因素,而是精神的因素即民族意识。张君劢还提出通过自教养入手开发人民的“心力”,以学术创作对民族之情、知、意进行灌溉和培植,提高民族自信心以及注意借鉴外国经验的方法来改造国民的民族意识。
第二,法律与道德的并重。张君劢民族主义思想的要义,不仅在于“民族”之上,还在于“立国”的具体构想。自由主义的观点往往将国家仅视作法律也即程序共同体,而张君劢却是将法律与道德视作立国重要基础的“两大源头”,同时并重。张君劢在其《立国之道》一书中就具体阐释了二者的意义:对法律而言,张君劢认为国家是多数人民集合而成的团体。既有千千万万的人民,所以统而治之不能没有法律。因此,国家对于法律应有郑重立法、严格遵守、公平执行、正确解释以及改革以渐的态度;再则对于道德来说,他认为国家的存在专靠权力是不能维持持久的,“所谓马上得之不能马上治之”.因此整个国家如果在武力背后,没有集体的道德,想要立足于世界之林是不可能为之的事。“集体的道德”就如日本的武士道,其政府大员如果做了一件有失国体的事情,他便切腹以谢国人。[8]35-39
总之,张君劢将法律与道德视作民族建国的“最高原则”.他将这两点比作“水之源头,树之根本;有源头自有水,有本自有木。”[8]
40如这两点没有,根本就没有资格谈建国大业。此外,在对待法律与道德的“优位”问题上,由于张君劢深受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以及宋明儒学的影响,他更为倚重后者[9],他曾引用拉斯基的一段话:“国家者,道德的共同团体也。国家负介绍人类直接工作之责任,其最后目的即在经过国家内部种种之后,其民族能养成品行,此即最高之义务,不独个人为然,国家亦然。”[8]41
第三,自由与权力的平衡。在20世纪20年代初,基于留欧学习期间对西方政治的了解,结合当时国内军阀混战的现实,张君劢主要是反对“武力政治”,主张“理性政治”①。张君劢在其《国民政治品格之提高》一文中,对数千年的中国政治与西方政治进行了比较,认为中西政治之所以会存在种种差异,其原因在于“吾以武力解决,而彼则理性解决是已”.正是由于持力而不持理,故中国常以一人为主,而以国民为其奴隶。应以西方的“理性政治”取代中国的“武力政治”.
而到了30年代,由于当时受到国际国内政治思想的影响,对民主政治与独裁政治的利弊得失进行了比较,认为民主政治的缺点是政出多门,权力不能集中,有“筑室道谋,三年不成”的嫌疑;而和民主政治相反,独裁政治具有“举国一致”、“权力集中”的优点。正是基于这一分析,张君劢又提出了“修正的民主政治”的主张。“修正的民主政治”既不是传统的民主政治也不是独裁政治,它是二者之外的第三条路。这一政治路径的目的在于调和个人、社会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以便在政府权力与个人自由之间寻求一种调和的方案,其实质是在传统的民主政治的框架内向独裁政治的方向进行修正。
第四,国家公有与个人私有的整合。在国家经济制度的建构上,张君劢深受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一方面反对走欧美国家以工商立国的资本主义道路;另一方面也不赞成继续延续传统中国以农业立国、闭关自守的老路。他在《国宪议》中指出,中国的工商业必须得到发展,但发展工商业,不能重复欧美国家“以图富强而牺牲人类”的老路,而必须与“社会伦理相调和”,一切活动的依归在于人类的幸福,以实现“社会公道”.正是在此思想的指导下,张君劢以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为借鉴,在对财产私有制的态度上,他首先认为社会主义并不需要完全废除私有财产制,因为与大体无关的私有财产的保存,并不妨碍社会主义,并且还可以增加私人的自动、自发性和生活趣味。其次,在经济所有制问题上,他主张政府应推行大工业国有政策,采用累进课税的方法,使全国“富力”操于国家之手。其余若轻小工业,则让私人自由经营,以保持人民自发、自动经营的精神。
张君劢民族主义思想所具有的兼收并蓄的特点,是其思想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想中独树一帜的原因。其思想既阐发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新价值,又冲击了专制与独裁政治的统治,还建构了中国民族建国方案,是当时深处危难中的中国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救国路径选择。[9]
虽然由于阶级视野等方面的局限,张君劢的民族主义思想并未最终成为中华民族独立的路径选择,但是其带有兼收并蓄、融会贯通特点的民族主义思想,在今天看来仍闪耀着理性的光辉,对今日中国在转型期遇到的一些民族问题的解决仍具有积极的启发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1]安东尼·史密斯。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M].叶江,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社出版,2011:5.
[2]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于散布[M].吴叡人,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8.
[3]哈贝马斯。包容他者[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4]陈先初。精神自由与民族复兴---张君劢思想综述[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29.
[5]张君劢。明日之中国文化---中印欧文化十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6]耶儿·塔米尔。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M].陶东风,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3.
[7]张君劢,等。科学与人生观[M].合肥:黄山书社,2008.
[8]张君劢。立国之道[M].中国台北:中国民国社会党印,1969.
[9]许纪霖。在现代性与民族性之间:张君劢的自由民族主义思想[J].学海,200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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