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天津因港口而兴,明永乐二年(1404年),于三岔河口设城,揭开了天津城历史发展的篇章。清朝建立以后,天津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日趋提高。1860年~1900年,天津出现了英、美、法、德、日、俄、意、比、奥九国租界,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英、中法 《北京条约》,天津开埠成为通商口岸。开埠前的天津建筑多是传统的中式殿宇建筑和北方的城市民居;开埠后,随着租界的设立,各国在租界大兴土木,促进了天津城市近代建筑的发展。天津汇集着东西方建筑文化,保存着大量的历史文物,在中国近代史上有着特殊的地位。
二、天津历史文化名城特色
天津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文物古迹、自然环境、城市格局、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以及丰富的非物质文化和传统艺术。
(一)文物古迹的特色
天津的文物古迹体现着城市的历史文化蓟县长城、独乐寺作为建筑奇迹,成为中国文明的象征。大沽炮台、义和团吕祖堂坛口遗址等文物古迹都是近代革命的遗存,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广东会馆、劝业场、利顺德饭店等体现了天津的商业发展。望海楼是天津第一座天主教堂,也是唯一一座保存下来的哥特式建筑。全天津市拥有已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8处。
(二)自然环境的特色
主要体现为山水风景的特色风貌。如盘山风景名胜保护区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区内既有迤逦的自然风光,又有定光佛舍利塔、天成寺舍利塔、多宝佛塔、千佛寺石塔等一大批历史文物。七里海湿地保护区、团泊风景区、大港森林公园等湿地和自然保护区成为众多鸟类的天堂,也是天津的重要绿肺。
(三)城市格局的特色
城市格局反映了城市的发展脉络。天津依河而生,江海通津的优越地位使天津能够发挥河、海双重港口的功能。开埠前天津的城市建设集中在三岔河口及老城厢地区,整体布局符合传统的河港城市形态,可概括为“一城”、“一市”:“一城”指老城厢,为“方城十字街”布局;“一市”指沿两河 (南运河、海河) 而兴,东西发展的商业区。开埠后各国租界以老城厢为起点沿海河向东南方向依次排列分布,九国租界集聚海河两岸拼贴并置,形成了天津多元特色街区的独特格局。
(四)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的特色
由于各个租界的划分,把城市划分为若干个区域,每个区域有自己的特色,不同的布局形成了不同的规划体系,不同的街道尺度、建筑风格和区域风貌,使天津成为“万国建筑博览会”.租界的存在让天津拥有了独特的城市风貌和建筑风格,也给建国后城市规划工作增加了难度。
(五)非物质文化及传统艺术的特色
天津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类型和传统艺术,与有形文物相互依存,相互烘托,共同反映着天津的历史文化积淀,构成珍贵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特色。主要包括以杨柳青年画、“泥人张”彩塑“、风筝魏”风筝为代表的天津民间工艺;以评剧为代表的地方戏曲;以大鼓、天津时调、相声为代表的地方曲艺及以葛沽花会为代表的民俗活动;还有着名的狗不理、桂发祥、耳朵眼、利顺德、起士林、稻香村、老美华等商业老字号;以及古文化街地区、估衣街商业街、和平路地区等传统的商业文化街区。
三、天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思想和保护原则
(一)保护思想
一是加强保护、及时改善、强化管理,确保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历史性;二是加强对天津各历史时期典型建筑的保护,保留其历史价值;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协调好历史保护与发展建设的关系,做到保护与发展共生。
(二)保护原则
一是确保真实性,对真正的历史遗存采取合理、及时的保护;二是历史遗存和生存环境的协同保护;三是分层分阶段保护,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方法;四是坚持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历史资源优势,促进城市和经济协调发展。
四、天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
(一)物质形态的保护
物质形态的保护主要针对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历史城区以及市域历史文化资源5个方面。一是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其中包括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27处,市域内近代建筑根据建筑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划定历史风貌建筑800余处,针对文物古迹和风貌建筑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二是对9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包括一宫花园、中心花园、劝业场、赤峰道、承德道、鞍山道、五大道、解放北路和估衣街,完整地体现天津特定时期的地域特色。三是对5片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保护,包括老城厢、古文化街、海河、解放南路和泰安道,对区域内建筑风格、路网格局、空间形态等方面进行整体保护。四是对历史城区的保护,从历史河流水系、道路网络、城市空间轮廓、街道景观和整体环境5个方面进行保护和控制。五是对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重点对历史文化古城镇、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等进行保护。
(二)非物质形态的保护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一是对地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扬,加强对传统民间工艺、戏曲、地方曲艺等传统文化的保护,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促进天津文化繁荣;二是对城市传统地名的保护,加强对传统地名和有丰富文化内涵地名的保护,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三是对传统商业文化的保护,在保护传统商业街区的基础上,重点对餐饮、医药、鞋帽等行业的商业老字号进行保护与恢复。
五、天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法
针对保护内容,从物质和非物质两个方面提出保护方法。按照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 (包括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 和文物古迹3个层次,建立保护体系,提出相应的保护策略。
(一)物质形态方面的保护方法
1.文物古迹的保护
通过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方式,对文物古迹采取分级保护。对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分别提出建设、修缮和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同时,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普查、升级和公布工作,根据建筑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划定历史风貌建筑,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实施监管。
2.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天津市共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9片,根据各片区的不同特点,划定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对不同类型的建筑、道路、市政设施、绿化、小品、铺装等要素提出明确的控制要求,建筑的拆除、修缮和改造以及道路和市政设施的建设都需要遵循与区内整体风格和周边建筑协调一致的原则。在保护区内,对于历史建筑要严格保护,严重影响整体风貌的现代建筑应限期拆除,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现代建筑应采取改造措施。
3.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保护
分别从建筑风格、路网格局等方面进行保护。在保护区范围内,保护并延续街区传统格局与风貌,对现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进行严格保护,对新建建筑的空间格局和整体风貌要严格控制,对绿化、街景等环境要素进行严格把关,不允许擅自新建、扩建道路等行为,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需要保持或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
4.历史城区的保护
在河流水系的保护方面,把历史上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列为重点保护目标,按照水体自身、河流沿岸、沿线控制区域分别进行控制。强固河床堤岸,控制脏水和污水排放,同时禁止随意修改、建设;河流沿岸做好绿化和开放空间规划,严禁私搭乱建,对水体上的有历史保护价值的构筑物、码头、渡口遗址等要采取保护措施;河流沿线的控制区域要就高度、体量、色彩等要素对新建建筑物提出控制要求。
在道路网络的保护方面,分别从不同层次考虑,对不同区域内的街巷路网的调整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不得随意增加保护区内的路网密度,在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的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前提下,进行路网的修建和改造。同时,大力发展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缓解交通压力。
在城市空间轮廓的保护方面,按照3个层次进行控制:第一个层次是将划定的保护范围作为保护的重点区域,通过控制建筑高度维护历史街巷传统空间格局和风貌要求。第二个层次是划定的建设控制区范围,其建筑高度应从视觉角度考虑,在不破坏整体空间环境的基础上兼顾观赏效果。第三个层次是建设控制地带之外的历史城区范围内,按照法定规划的要求进行高度控制。
在街道景观的保护方面,在对既有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的同时,要严格控制新的建筑形式。对于需要改造的街道景观或建筑应充分协调好与传统风貌建筑的整体关系,通过运用城市设计手法,对整个区域的空间形态、建筑风格和城市景观提出建设和控制要求。
在整体环境的保护方面,通过疏解交通、人口外迁、限制开发强度等方式缓解城市压力;通过编制保护规划,提高保护意识,降低城市过度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保护与建设有机衔接的方式,促进历史城区的环境景观建设。
5.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在历史文化古城镇的保护方面,分为市级和区县级两级保护。将蓟县县城作为市级历史文化名城加以保护,将杨柳青镇、葛沽镇作为区县级历史文化名镇加以保护。对两级古镇分别建立相应的保护体系,对文物古迹、历史保护街区及无形文化遗存进行整体性保护。
在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方面,重点保护国家级盘山风景名胜保护区和蓟县长城。盘山风景区内不得修建无关建筑,获准新建建筑的体量和色彩应与风景区的环境相协调,保护区内严禁开山采石,要加强山体绿化,切实保护好自然地貌、自然景观和人文环境。蓟县长城保护区包括长城所在的山体和黄崖关、小平安寨,在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与保护区无关的建筑与设施。
在古树名木的保护方面,依据国家对古树名木实施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全市范围内档案记载的古树名木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保护,同时做好普查工作,统一挂牌,制定保护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责任。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
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构成要素中除了有形的文化古迹外,地方传统文化、传统地名与传统商业文化作为城市非物质形态的文化类型,反映着天津的历史文化积淀。
在地方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扬方面,以代表性的传统民间工艺、戏曲、地方曲艺等为重点,加强对历史上的工艺作坊、戏院、历史典故发生地等相关设施的保护、修缮和建设。
在城市传统地名的保护方面,保护范围包括传统巷子、胡同、街道、人文建筑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中的传统地名和有丰富文化内涵的现有地名。对沿用已久的地名有计划、分步骤地展开调查、考证、研究,确认其文化内涵和价值,建立保护档案。对保护范围内的地名进行更名调整时,应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充分考察、论证,提出科学的建议方案。在传统商业文化的保护方面,从商业老字号和商业街区两个方面进行保护,划分重点保护范围,提出保护和管理措施。
六、结语
天津市被批准为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对悠久历史文化的肯定,也赋予了天津人民保护名城、建设名城的责任和义务。对历史文化保护是一种态度,每个市民都应该爱护、保护自己的城市,共同保护我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参考文献]
[1]王景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及方法[J].城市规划,1996(1):15-17.
[2]朱雪梅。中国·天津·五大道---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规划研究[M].江苏: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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