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代贵州的卫所
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年),傅友德的捷报传到南京,明朝的统治者便开始着手加强对西南地区的统治。
洪武十五年(1382年)初,明太祖"置贵州都指挥使司,命平凉侯费聚、汝南侯梅思祖署都司事。"[1]2224从此,贵州地区进入卫所时代。
明代的贵州都司,共有18卫2千户所.它们分别是贵阳府城2卫,即贵州卫、贵州前卫;贵阳以西的"上六卫",即威清、平坝、普定、安庄、安南、普安6卫;贵阳以东的"下六卫",即龙里、新添、平越、清平、兴隆、都匀6卫;西北方向的"西四卫",即乌撒、毕节、赤水、永宁4卫,还有黄平、普市2守御千户所。贵州都司所属卫所最早建立者是洪武四年(1371年)的贵州卫,最晚者是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贵州前卫。正统三年(1438年),贵州都司进一步完备,普定卫由四川都司改属贵州都司,贵州都司所属共18卫2所。除贵州都司外,当时在贵州地区还有湖广都司6卫,称为"边六卫",分别为平溪卫、清浪卫、镇远卫、偏桥卫、五开卫和铜鼓卫。另有万历年间(1573-1620年)设置而隶属于四川都司的威远卫。
关于都司卫所的职能定位,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问题.明代的卫所分为"实土"与"非实土"两种。周振鹤曾提出"军管型政区"的概念,将实土卫所视为一种特殊的"地方行政组织和行政区划",而非实土的卫所仅是一种军事单位[2]141.郭红在实土与非实土的基础上,将卫所分为实土、准实土、非实土3种类型,认为准实土卫所即分布在府州县境内、占有大量土地和人口的卫所,具有一定的行政区划意义[3]86.顾诚则认为明代军事系统的都司、卫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同行政系统的基层组织如府州县一样,是一种地理单位,管辖不属于行政系统的明代疆土,既包括军队的屯田和民籍耕种的土地,也包括属于军籍的大量人口以及部分属于民籍的人口[4]49-50.
其实,不管他们的具体结论如何,但他们均承认实土卫所在地方上具有行政管辖的功能。而这一点于明代的贵州都司表现得非常明显。贵州都司的大部分卫所为实土卫所。在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5]80-81中,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明代贵州都司的大部分卫所都管辖有大小不一的土地,并且具有清晰的行政区划。因之,在整个明代,贵州都司不仅具有军事戍守的职能,也包括地方行政管辖的职能.
二、卫所的现实困境
(一)卫所军户的困境
顾诚曾经指出:"在明代,'军户'这一概念有时被用于两种截然不同的场合,一种是指卫所的军人家庭,另一种是军士在原籍州县的户口。"[4]78为避免这种混乱,顾诚用"卫籍"来指代所有居住在卫所的人口。李龙潜则认为存在"郡县军户"和"在营军户"的区别[6]46-48.于志嘉提出"州县军户""卫所军户"和"附籍军户"的概念,认为"州县军户"就是生活在原州县的军户家庭,卫所军户便是生活在卫所的军户家庭,"附籍军户"即是附籍在卫所周边州县的军户人丁[7]81.就明代贵州地区来说,卫所的来源主要是依靠卫所的自我繁衍。卫所军户是贵州都司卫所最主要的群体。
明朝初年,贵州都司"原额旗军一十四万五千二百七十六名,以守则坚固,以调则勾用,所以七八十年间,军民安堵,边境以宁"[8]122,可谓是兵备齐整。其后,连年的征调,特别是正统年间(1436-1449年)的麓川之战以及之后的社会动乱等,贵州都司的军士疲惫不堪,除去阵亡军士外,更有大量的军士趁机逃匿。到景泰三年(1452年),"贵州各卫军士见在,多者不过五七百名,少者仅有二四百名,虽是类行各处清勾,见今到卫数少。"[8]123明朝建国之初兵备完整的景象,早已是一去不复返了。到万历年间(1573-1620年),这种情况更是严峻不已,贵州"各卫所原额旗军及铜仁、思、石等府戍守汉土军兵统计一十五万八千七百零七名,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查存二万六千八百四十名。"[9]466以各卫清查的兵额,更能清楚地看到贵州逃军之严重。以清平卫为例,洪武时期(1368-1398年)兵额为9803名,到明中期以后已大幅度减少,"嘉靖(1522-1566年)间城屯站铺官军八百九十七户,二千一百八十四丁口。"[10]305到万历间(1573-1620年)"止存屯操共三百六名"[11]470,不及建国之初十之三四。从各卫所的户口人丁数的减少可以看出卫所制度的衰败。需要指出的是,在明代中后期的地方志中所记载的户口数字,大多是官员敷衍了事的虚应文字,已经不足以作为人口统计的依据[12]28-42.在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卫所的户口数据根本就没有变化。但是,在地方志中总体数字的减少,却隐晦地反映出当时卫所的逃军问题。
卫所军官对军士的压榨与奴役也是卫所军士大量逃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早在正统六年(1441年),便有官员奏称:"军士妻子衣食不给,皆剜蕨根度日,而亲官官员又不矜恤,剥削万端",以至"贫穷军士无寸地可耕,妻子冻馁,人不聊生。"[13]1594明朝开国不到百年,卫所军户就已困苦如斯。嘉靖(1522-1566年)间贵州巡抚王杏对卫所军官剥削军士的情况描写得更为详细:禁科差以苏困苦。贵前等二十卫所军伍多系三户垛充或清勾捕役,倚月粮以供俯仰,假樵采以为生息,贫困至极。各该指挥千百户等官罔知矜恤,曲肆科差,以造册则有纸札钱,关粮则有使用钱,开操则有什物钱,下屯则有分例钱,供应则有心红柴炭钱,买闲则有按月钱,会计则有岁用钱,每所设有军吏以收放,每伍设有操吏以派拨,每屯设有屯吏以催办,每卫设有总吏以掌管。巧立名色,众置油滑,遂致军士日不聊生,逃亡接踵。[9]23除军官的奴役剥削外,军士繁重的劳役也是其逃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当时流传的一首《养马谣》就道尽了卫所军士的心酸:
前度养马遭荡败,典尽家筵仍负债。鞭背成疽尚未平,今复担当无可奈。边军设为防边计,额外军徭无定制。杂派走递牌儿夫,转输征调门厨隶。养马古是民家差,忍使贫军堕此灾?土官土舍万顷田,不向公家纳一钱。我生不幸在边垠,军代民差如转轮!九重万里杳难诉,谁念边军彻骨贫![11]176一句"我生不幸在边垠,军代民差如转轮",让人不禁唏嘘。故时人感叹说:"又云贵二省原无驿夫,以军为夫,道里长远,山势险峻,每夫一名,帮贴数名,始得成役,画不得力耕,夜不得安忧,月支米不过数斗,亦良惨矣。国初屯戍五千民,今清平卫不过二三百人,昔何以充?今何以耗?此其故不难知矣。"[14]68
(二)卫所武官的窘境。
明初,"专阃重臣,文武亦无定职,世犹以武为重,军政修饬。"[15]2193国家新立,军备完整,世人还尤重军功,武官子弟上升之途尚且顺畅。现实的优越感,让武官子弟并不重视科举之途。尤其是在明代贵州地区,时常动乱,更可依靠军功以获得升迁。以兴隆卫周鑑为例,周鑑祖父周庸二战死之后,并无封赏,待周鑑为岁贡生,才上述祖父周庸二的战功,明廷封周鑑父亲周彬为千户,周彬死后,周鑑承袭,而后周鑑也并未以诗书传家,仍由其长子承袭千户,更未取得任何的科举功名[16]203.但自"正德(1505-1521年)以来,军职冒滥,为世所轻。"[15]2193卫所武官的地位逐渐下降,最为明显的便是武官职权的不断削弱和世人对武官的轻蔑。
明初,都指挥使司作为地方三司之一,主管地方军政,直接对五军都督府负责,具有独立的职权。年长日久,都司长官逐渐依附于文官之下,受到文官管制。明制,地方设立都督、巡抚,初时因事设置,事完则罢,其后督抚逐渐常设,并且凌驾于三司之上,成为一省之军政长官。又于各地设置兵备道,多以按察司副使兼任,管制卫所军事①.除此之外,又在卫所设立经历控制武官、分理卫所粮仓,并受布政使司管辖。来自文官系统的监督和管辖,让都司军政权力的独立性不断地丧失,地方都司卫所官员也逐渐附庸于地方文官之下。
另外,世人对武官的轻视也让武官备受侮辱,武官变得唯唯诺诺,丧失了军人的英姿与骨气。仁宗曾呵斥总兵官费褖,说:"尔比来溺于宴安而懦弱不振,低眉挽首,受制于人,大丈夫所为固若是乎?"[17]275嘉靖(1522-1566)时大学士杨一清上奏说:夫何正德年间(1506-1521年)以来,体面顿异,二司与总兵抗礼,郡县与守备平交。不才将官,专事卑谄以求免祸,少(稍)有不至,而耻辱随之,法网加焉。[18]808到明中后期,武职之人已是"内之部科,外之监军、督抚,叠相弹压,五军府如赘疣,弁帅如走卒。总兵官领敕于兵部,皆跽,间为长揖,即谓非礼。"[15]2195三、卫所军户与科举。
底层军户的困苦与繁重的徭役以及卫所武官地位的不断下降,让当时卫所子弟寻求改变自身命运的途径。
与此同时,贵州科举考试环境的变化,则让贵州卫所子弟找到了一条新的道路,即科举考试。如平越卫李云作为嫡长子,本应继承正四品祖职平越卫指挥佥事,但他在成化十六年(1480年)中举人后,断然放弃袭职的机会,让其弟李霖袭职[19]13.在卫所子弟的眼中,如果有机会的话,文官显然比武职显得更有吸引力。
(一)明代贵州的科举考试
明代贵州士子参加科举考试经历过一个坎坷的过程。永乐十一年(1413年)贵州建省,但乡试开科则在嘉靖十六年(1537年)。期间,贵州乡试先附试于湖广,不久改附试于云南。这种附试他省的情况,对贵州的科举发展极为不利.对贵州的士子来说,远行到昆明考试,高山深谷,毒虫野兽,行程危险。甚至有的卫所,在贵州开科之前,士子都不愿去参加乡试。如湖广五开卫,"先是五开置卫,虽在黎平府境,而卫隶胡广都司。
卫人应举必帆洞庭……武昌,诸生惮其险远,率皓首裹足,充贡以终。"[20]252同时,乡试解额数较少也降低了贵州士子的积极性。宣德四年(1429年)贵州士子始参加云南乡试,当时解额未分,本科仅中得1名。宣德七年(1432年),贵州与云南解额分开。贵州的解额从宣德四年(1429年)到正德五年(1510年)的81年间,解额总共增加次数为6次,增加解额为20名。另景泰元年(1450年)和景泰四年(1453年)不限额,参见表2;而云南则增加解额数7次,增加解额44名,增加的解额数是贵州的1倍。
为改变贵州乡试的不利情形,在贵州乡试开科的要求于成化年间(1465-1487年)便已出现,直到嘉靖十四年(1535年)始得到批准。乡试首科在嘉靖十六年(1537年)开科,解额25名。在此之后,解额不断的增加。开科之后,乡试加额6次,其中天启元年(1621年)和崇祯三年(1630年)为临时性加额。天启四年(1624年)因贵州用兵,临时减额7名。就总体而言,贵州科举环境是一个不断改善的过程,这极大地激励了当时想要科举入仕的士子。
(二)卫所军户的科举情况
明代贵州卫所军户参与科举的情况如何,这里根据万历《黔记》和万历《贵州通志》以及乾隆《贵州通志》中的"科举表",统计了明代贵州的科举情况。明代举人自宣德四年(1429年)起到崇祯十五年(1642年)结束,总计举人1714名。其中卫籍举人640人,占比约为37%.在明代前中期,卫所子弟在科举考试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这体现出当时卫所子弟对于科举考试的热情。
但也不得不承认,卫籍科举群体的占比也在不断下降,参见表3.其中的原因,主要是来自府县民籍士子的竞争,特别是其他地区冒籍而来的士子。嘉靖(1522-1566年)末年贵州就有官员在上疏请求增加解额时说:"分科之始,生员通省止(只)一千余人,今至七千有余。"[11]32如果该官员所说数据属实的话,贵州士子的增加数量就太快了。这种增速说明了当时冒籍问题的严重。在这方面,徐渭父兄的事例便是典型的佐证[20]352.
从教育资源来说,贵州卫学的窘境也局限了卫学子弟的成绩,"草创斋室而教官未有……惟自延师劝课。"[21]133卫学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优秀的学官训导。当时整个贵州的学官训导困乏,以至于当时"学校印信缺人掌管,多以各卫经历、年长生员代署。"[10]439仅有的学官训导也是"暮年荒学者十居七八"[9]446.缺少有才华的教授一直是西南边疆卫学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以至于当时的卫所学子往往只能外出求学。譬如兴隆卫进士周瑛"少好学而苦无师,乃裹粮定蜀就学,居沪州二年有所得归。"[16]203与此同时,明朝中后期不断降低的录取率也降低了卫籍士子中举的可能性。嘉靖十六年(1537年)首科,参加人数"八百有奇,三试之,获俊者二十五人"[11]30-32,录取率为3.125%;到嘉靖四十一年(1561年),"所选士二千有奇,即三试,得三十人"[22]214,录取率为1.5%;崇祯十二年(1639年),"所取士一千四百有奇,锁院三试之,得士三十七人"[23]3,录取率约为2.64%.依据上三科计算,贵州开科后的平均录取率为2.42%.
陈宝良在论述明代贵州地区的乡试录取率时,认为贵州乡试的平均录取率为46:1,约为2.17%[24]276.关于明代乡试的总体录取率,吴宣德说:"乡试录取率,永乐大约为10%,宣德年间约为7.5%,而至嘉靖年末则可能低于4%."[25]476-478钱茂伟说:"明代乡试录取率在4%左右。"[26]87与全国的平均乡试录取率相比较,贵州乡试的淘汰率更高,竞争更为残酷。故在贵州乡试中举殊为不易。解额的稀少让当时的官员甚是感到为难和叹息,"每至乡场弃璞,遗珠强半,主司长叹,不忍释手。"[11]32
(三)卫籍科举群体的仕进之途
卫所军户参与科举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摆脱由军籍身份所带来的诸多负担;武官子弟是企图通过科举仕途,进入文官集团,从而摆脱为世人所轻的社会地位。依明制,科举功名最基本的三级便是生员、举人与进士,中生员并不能进入仕途,若要为官,最低需要举人或与举人相若的贡生身份。
根据大体的统计,明代卫籍举人640人,以举人功名出任官职者394人,没有出任官职的举人216人;卫籍举人考中进士者32人,进士与举人共计出仕426人。考中进士者,其考中率为5%,而举人身份出仕率为66.6%.相比较而言,考中举人之后就可以选官,是最现实的选择。举人出任官职最多的为知县,近157人,占举人功名出任官职的39.8%.因此,对贵州卫所军户而言,中举出仕知县的几率较高。虽然大多只是七品知县,但也足以改变他们较为低下的军户身份。
对卫所子弟而言,因社会的发展,考中举人的几率越来越小。因此,卫学子弟主要的仕进之途之一便是成为贡生或监生。贡生、监生,即生员科考屡试不中,进而补廪充贡,或纳监入学。举贡之途,有岁贡、选贡、恩贡、拔贡等;纳监入学又称纳贡,即生员通过缴纳钱粮,获得贡生的资格。举贡之途,多以岁贡和纳贡为主。
卫学生员的举贡始于成化二年(1466年),其制如下:(成化)二年(1466年),准奏卫学照县学例,二年贡一人。四年(1468年),令凡京学,二年贡三人,军民指挥使司卫学照府学例,军民生相间,一年贡一人。都司及土官学照州学例,三年贡二人。(弘治)十四年(1501年),其云南、四川、贵州等处除军民指挥使司儒学军民相间,一年一贡。
其余土官及都司学,各照先年奏准,三年二贡。[27]393万历《贵州通志》亦载:威清、平坝、安庄、安南、毕节、乌撒、赤水、龙里、新添、平越、清平、兴隆十二卫学三年两贡。湖广偏桥平溪二卫婺川县三学两年一贡。[9]24贵州的卫学生员3年便可有2人举贡,从而获得入仕的资格。而举贡是否容易呢?明末清初叶梦珠如此述说贡举:前朝学校最盛,廪、贡最难,凡岁一科两试,不列一等一、二名,无望补廪,甚或一、二名而无缺可补;廪生非二十岁之外,无望岁贡,甚或有三四十年,头童齿豁而始得贡者。[28]29府、州、县学的生员若想举贡,则必须先要补廪。生员补廪,则要在岁、科两试中名列一等第一、二名,若是廪生无缺,还要候补待廪;若是在岁考中名列末流,则会停廪、降廪;至于出贡,则又要60岁以下,30岁以上;除此之外,还要屡经科考者,才能举贡[29]498.似乎举贡之途甚为艰难,而事实果真如此吗?对其他府县州学的生员或许如此,而对西南边地的卫学生员则是另外一种景象。
地方生员以食廪时间长短为依据举贡,而卫所生员是否如此?"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题贵州普定等十二卫各设廪膳生员二十名,各该衙门通融处给廪米。"[27]441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贵州地区卫学才施行廪膳。成化二年(1466年)至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并无廪膳,卫学生员又岂能用是否食廪为标准来划分?其实,在明代贵州卫学中,成化二年(1466年)至正德十年(1515年)是按照"岁月深浅为次",即以先入学者充贡。正德十年(1515年),卫学设优等、次等生员,岁贡由优等生"依次充贡".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后改由食廪长短为准充贡.故此,较其他府、州、县学,卫学生员的举贡较为容易,至少他们少了诸多的考试等级限制。
不过,岁贡之途亦有诸多的限制,对力有不逮而又想要入仕的生员而言,唯一之途便是纳贡。纳贡,即生员通过纳粟、纳马(银)获得贡生、监生的资格。"景泰间(1450-1457年),令生员纳马、纳粟入纳监",为明朝纳贡之始。成化二年(1466年),礼部尚书姚繲请停生员上纳事宜。而后或有饥馑,或有边事,上纳之事,时有复起。初,纳监肄业,出仕官职,仍要考取。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后可纳银获取各类杂职,"在外布、按二司,自经历50两,至检校120两,各有等差"[30]771.对卫学生员而言,纳银买官是一条主要而又有效的仕进之路。
卫学生员获得贡、监生的身份便可进入仕途。一般主要授予教职、杂职。虽然明制规定,贡、举之人可以授知县、推官之职。但正统(1436-1449年)后,此类官职授予贡监的也是少数,纵使有之,也是西南地区偏僻之地,并且多授予教职、杂职之类。比如平坝卫黄裳,隆庆年间(1567-1572年)选贡,连续参加3次乡试未中,之后选官云南定远知县[20]398.
卫所军户参与科举,是在现实情况下所做的一种生存性选择,特别是在西南地区特殊的社会环境下,卫所子弟通过科举考试和贡举纳监,进入文官系统,从而可以有效地摆脱卫所的困境,实现其自身的社会流动。科举制度在贵州地区的发展,保证了中央对西南地区数百年间有效的统治,也使卫所子弟在西南地区扎根下来。
卫所军户中精英知识分子的出现,促进了贵州地区的移风易俗,也促进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卫所制度和科举制度对贵州的历史影响可谓深远而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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