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为遏制噶尔丹势力的扩张,于康熙三十三年在右卫设置驻防,派驻 7000 余名官兵,并建立了驻防城,修建了 18528 间营房。随着清朝对噶尔丹作战的胜利和绥远城的修建,右卫的战略地位下降,驻军也逐次减少,出现了大量的空闲营房。如何处置这些空闲营房是清朝不得不考虑的问题,而出租则为最主要的处置手段。
1 右卫八旗驻防营房的出租
出租是清朝处置空余营房的主要手段,其房租银收入也是八旗驻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由于右卫毗邻杀虎口,不仅是内地通向口外的必由之路,也是蒙古外藩朝觐入贡往来孔道,所以在右卫设置驻防后不久就形成了“商贾辐辏,居民云集”[1]局面。随着商贾和民人的聚集,便产生了大量的住房需求,而右卫驻军的减少产生了大量的空闲营房,可以满足这些人的住房需要。据绥远城将军伊勒慎的一份奏折记载:
“于康熙三十七年撤回护军等后,腾出城内所余空房一百间,东门外官兵修房时所余空地一百九十一亩,先前历任将军大臣等皆征租使用,空地则种菜食用。雍正四年,经原将军申穆德查出具奏,将历任将军大臣等均分别察议,着落其名下赔补。原将军伊勒慎查出雍正二年以来遗漏官房六十间,以及世职官弁升后腾出入官房屋二十九间,又充公旧将军衙门周围所有房屋四十三间,以上征租官房共二百三十二间。又菜园地一百九十一亩,连同后来丈量多出地十七亩,共菜园地二百八亩。”[2: 144]从中可以看出右卫营房出租的情况在康熙三十七年( 1698 年) 后出现,不仅供官兵居住的营房可以出租,连修建营房时所剩的空地也可以出租。虽然营房出租在康熙三十七年之后便开始,但笔者能查阅到的此项最早奏销记录为乾隆十三年七月,其间50 年的情形由于种种情形不得而知。乾隆十三年七月的奏销记录显示:
“又查得右卫于乾隆十三年闰七月奏销后,余存公库旧管银七千五百一十八两三钱三分余,自乾隆十三年八月起,至乾隆十四年七月止,新收各项房屋、菜园租银,租钱按时价兑换银,共一千七百五十四两六钱六分余,其中扣除本年度所用各项公费银一千五百六十六两八钱八分五厘余,实在盈余银七千七百六两一钱九厘余,均存公库。”[2: 640]此条史料反映出截止乾隆十三年,右卫房租银结余为 7518 两,乾隆十三年一年的房屋土地租金能收取 1700 余两,其中包括居住的房屋和修建房屋时空余的土地,除去扣除此年度各项公费所需 1500 余两,还能够结余约 200 两。此项房租银均为右卫副都统一并收支,每年造册上报绥远城将军后,转户部奏销。但在乾隆三十三年裁撤副都统,设立城守尉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史料显示:
“又据右卫城守尉佛保住咨呈,查得右卫乾隆三十六年七月底存剩旧管将军旧衙门围房租银七百八十八两四钱二分刘厘。自乾隆三十六年八月起至三十七年七月底止,新收围房租银一百二十八两九钱二分九厘…又据朔平粮捕同知七十五呈造,乾隆三十六年七月底止,存剩旧管官房租银二千四百一十二两八钱四分五厘,自乾隆三十六年八月起至三十七年七月底止,新收官房地铺租银九百八十一两三分八厘…”[3]此项房租银分为两个部门收支,一为右卫城守尉,负责收取原将军衙署所属房屋及周边房屋,名目为“旧管将军旧衙门围房”这部分只占到出租营房的极小一部分; 一为朔平府粮捕理事同知,名目为“官房地铺”,负责收取剩余右卫所属出租营房。虽然朔平府粮捕理事同知属于朔平府系统,但每年的房租收支情况还是要和右卫城守尉一起造册上报绥远城将军,转户部奏销。
2 右卫八旗驻防营房租银的支出
右卫通过出租营房,产生了一定数额的房租银。通过整理户部题本相关资料发现,右卫房租银的支出主要有以下几项:
2. 1 公费支出
公费支出包括“印房等处纸币煤炭书办饭银并送折奏公库利盘费银,演炮牌把祭祀等银”[4]。其主要部分为纸币煤炭和演炮牌把祭祀等项,这些支出从乾隆年间到清朝末年是一直存在的。副都统时期,由于右卫存在左右司等下属机构,除各部门的纸币煤炭项目外,还包括传送奏折和公库利银的盘费、相关人员的伙食费,每年支出数额在 400 两到 600两之间。城守尉时期,机构人员减少,仅剩城守尉纸币煤炭和演炮牌把祭祀支出,此项费用基本维持在每年 100 两左右,由朔平府同知所管房租银内支出。
嘉庆年间开始随着房租收入的减少,公费支出成为房租银内最主要的支出项目。除此之外还包括支给所属官兵的公差盘费,例如巡捕盗贼官员的盘缠费用,此项支出时间为乾隆二十年到乾隆二十四年,每年支出数目不等,共计支出 1276 余两。
2. 2 抵充兵饷
右卫驻防官兵的兵饷和俸禄支出均出自山西府库,由国家财政拨款,右卫驻军的军饷由朔平府同知发放。上文提过,右卫降为城守尉级别后,右卫营房租银的收取由右卫城守尉和朔平府同知两个部门负责,其中朔平府同知负责收取绝多大数,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对原有库存房租银进行分配。乾隆三十四年的户部奏销档案中出现了向朔平府同知移交贮冲饷官房租银并地基租银 5000 两的记载[2: 415],这是右卫第一次出现房租银作为抵充兵饷银支出,此项支出记录最后一次出现在户部奏销档案中的时间为乾隆五十九年。
房租银内作为充饷支出,说明这一时期内山西府库无法负担驻军兵饷。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大方面,一是兵饷支出增加,二是山西府库税收困难。兵饷支出增加的原因无外乎驻兵数量增加、军事活动增加、官兵待遇提高这几个方面。但这一时期,右卫的驻兵人数仅为三百余人,此后再无增加,清朝内外战争也基本结束,右卫也没有出兵征讨的记载,所以右卫兵饷支出增加的原因不是因为驻兵数量增加和军事活动增加。至于是否是因为官兵待遇提高所至,由于笔者所掌握的资料有限,并未找到相关记载,不得而知。那么是否由于山西府库税收困难难以负担呢? 乾隆三十九年,朔平府同知称“仓贮兵米放至本年十月现存四万四千八百余石,尚敷七年支用”[5],显然没有遇到财政困难,而奇怪的是本年的房租银抵充兵饷银的支出竟然达 4182两。碰巧的是在绥远城的房租银支出项目内,也出现了抵充兵饷的记载,时间为乾隆二十九年到乾隆四十六年,与右卫从乾隆三十四年到乾隆五十九年的支出时间有 13 年的重合之处。而这重合的 13 年不仅是右卫抵充兵饷银支出数目最多的时期,在此期间右卫房租银内还有一项名为“绥远城因公动用”[6]的支出名目。在绥远城结束抵充兵饷银支出后,右卫此项每年支出仅为数百两。据此笔者推测,右卫此项正常支出为后期的数百两,而与绥远城重合时间内数千两的支出,则为填补绥远城此项支出的不足。乾隆时期动用房租银抵充兵饷这种做法或许确实因为财政捉襟见肘,或许也是清政府掌控八旗驻防地方财政的一种手段。
2. 3 购买驼马
清朝为了应对与准噶尔的战争而设立了右卫驻防,在右卫设置驻防到乾隆年间,和准噶尔部断断续续打了数十年,在战争中不仅会损失人员,作为重要战略物资的马匹和骆驼也会受到损失,而驼马是必备的战略物资,所以一旦出现短缺,必须马上补齐。
乾隆二十年和乾隆二十一年,右卫官兵两次出征,出现了驼马损失情况。在乾隆二十一年的奏销记录中,出现了花费 4096 两以每匹马 8 两购得 512 匹宁夏马的记载。乾隆二十二年,绥远城将军保德上奏“右卫七百五十名兵减少驼二百三十三只,马七百四十二匹,此二处减少官驼马,理合即令军营回撤兵丁赔补,惟二十年、二十一年此两次出征,兵丁各皆奋勉,自行购置驼马,有所靡费,且二十年出征倒毙驼马银两,先进尚未坐扣其钱粮完结。今若又购置此项驼马,加扣兵丁钱粮,则一时难以如数觅获驼马,且兵丁委实力所难及。查得,绥远城陆续收存铺面房租银共二万二白余两,右卫陆续收存房租银共一万余两,此项银两乃公务专用之项。臣等窃思,驻防地方官驼马极为重要,若不尽速补充驼马至原数额,骤然有用,甚有关碍。才买此项减少之驼马,以每只驼银十八两、每匹马银八两作价,绥远城、右卫二处应用银共计一万八两,即有房租银内暂行动支,趁夏季采买驼马冲补原数额外,此项银两限期六年,由兵丁每月所得饷银内陆续扣补,则可尽数获得官驼马,不致亏空工银,且于兵丁生计,亦大有裨益。”[2: 758]此建议得到了乾隆的批准,依保德所奏,右卫共补缺马匹 142 匹,每匹 8 两,花费 5936 两,驼233 只,每只 18 两,花费 4194 两,共计支出 10130两,加上去年购买 512 匹宁夏马花费的 4096 两,两年用于购买驼马的房租银总计 14226 两,是为右卫房租银内最大的支出,这笔支出几乎用光了此前右卫房租银的库存。
虽然在绥远城将军保德的建议下动支大笔款项补买了因出征而耗损的驼马,但驼马倒毙的情形每年都有发生,为了应对此后补买的情况,右卫房租银内专项划拨了 5000 两作为右卫兵丁补买驼马的费用。右卫兵丁一旦需要补买驼马,便可从 5000 两内借支补买,然后从其俸禄内按 40 个月扣除还款。此项资金于乾隆三十七年结算,其中豁免了 891 两,19两赏赐,移交朔平府同知抵充兵饷银 3488 两,其中另拨出 600 两作为右卫官兵补买驼马的专项资金,所借支银两仍以 40 个月从俸禄内扣还。这 600 两借支补买驼马银自设立之初就被借支且一直没有还清。直到宣统二年,右卫官兵还欠银 438 两没有扣还完毕,不过随着清朝的灭亡,这笔账也就只能不了了之。
2. 4 杂项支出
杂项支出指除以上三项主要支出外的其余支出,包括赡养孀妇孤女和修理堆拨,这两项支出是清朝中后期除公费支出外的最重要支出。赡养孀妇孤女银支出时间为嘉庆十年到光绪十八年,由右卫城守尉所负责收取的原将军衙署所属房屋及周边房屋租银内支出,数额随着此项房租银的收入减少而降低,甚至不敷支出:“…应放养赡养孤寡银四十八两,因不敷支放,遵照部示,仍由朔平同知衙门按月补领,共补领银三十两四钱二分八厘…”[7]据此记载,在道光二十年,此项支出降为 47 两,但城守尉所管房租项下已经无法负担,只能负担 13 两,剩余的 34 两向朔平府同知处补领,此后一遇不足,便向朔平府同知处补领。堆拨房的修理费由朔平府同知所管房租银内支出,支出时间为嘉庆二年到光绪十二年,支出数额随着此项房租银收入的减少而降低。光绪十二年后,右卫房租银每年收入仅有 100 余两,仅够维持右卫的公费开支,无力承担此项费用。
3 右卫八旗驻防营房租银的支出的作用
右卫驻防通过出租空闲营房,获取房租银,用于驻防各项开支,不仅对右卫八旗驻防自身产生影响,同样对右卫地区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3. 1 右卫八旗驻防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
右卫房租银是右卫八旗驻防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负责了除驻防官兵俸禄以外的绝大多数开支,一定程度上分担了清政府的财政压力。其收入总体呈下降趋势。这是由于右卫营房大多修建于城外,并不具有出租优势,随着营房建筑时间的增加,损毁情况严重,多数被变价折卖。乾隆年间是右卫房租银支出的调整时期,不仅是右卫房租支出项目最多的时期,也是右卫房租银支出数额最大的时期。从嘉庆朝开始,右卫房租银的支出项目固定,数额随着收入的减少而降低。据道光二十五年的奏销记录记载:
“右卫城守尉图伽布咨呈查得,右卫道光二十四年七月底止,旧管无项,自道光二十四年八月起至二十五年七月底止十二个月新收围房租银十三两五钱七分…又据朔平粮捕同知扎克当阿呈造,道光二十四年七月底止存剩旧管官房地铺租银五十一两一钱四分九厘三毫。自道光二十四年八月起至二十五年七月底止,十二个月新收官房地铺租银一百九十四两七钱六分,内开除右卫各项公用银一百三十一两四钱六分七毫,兵等出差盘费修理堆拨等项银五十一两一钱四分九厘三毫,实在库贮官房地铺租银六十三两二钱九分九厘三毫。”[8]据此可以看出,此时右卫城守尉所管款项已经没有了库存,朔平府同知所管款项也是收多少用多少,库存仅有 51 两。到光绪朝中期后,右卫房租银仅能维持右卫公费开支,且入不敷出,出现赤字。清末右卫八旗房租银的衰败不仅反映出右卫满城的衰败,也是清末风雨飘摇局面的另一种写照。
3. 2 繁荣了右卫经济
由于右卫紧邻杀虎口,是出入口内与口外的必由之路,不仅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也具有发展贸易往来的巨大优势。自右卫设置驻防以来,这里不仅驻扎了大量士兵,也吸引来大批的商民。右卫驻军裁撤大部分后,租用右卫空闲营房的租户多为在右卫经商之人,他们租用营房开设店铺,进行贸易活动,极大地繁荣了右卫经济。“商贾均于城中开店,右卫城周围九余里,城内民人所开当铺三十一家、钱铺十八家、缎铺五家、布铺三十五家、衣铺二十六家,且各色商铺尚多。其营盘内并无商铺,兵丁等凡购买物价,均城中购买。”[2: 324]右卫城内开设如此之多的店铺足以反映出其繁荣的经济面貌。繁荣的经济促进了人口的增加,在此影响下,雍正三年( 1725年) 设立了朔平府,右卫不仅从一个单纯的军事卫所变为了县治,也成为了朔平府的府治所在地。
3. 3 促进了民族融合
清代旗人和民人之间有着严格的界限,旗人住在满城内或者驻防城内,建有围墙,和民人是彼此隔绝的。而右卫官兵营房的建造采取城内难容,即于城外建造的方法修建,形成了一个旗民共处杂居的局面。右卫驻防兵丁因为军营内没有店铺,需要前去民人开设的店铺内购买物品,通过彼此的经济往来,在客观上加强了旗人和民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有利于彼此相互了解,促进民族融合。
参考文献:
[1] 刘士铭. 朔平府志[M]. 北京: 东方出版社,199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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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户部题本: 题为遵查绥远城右卫二处房租自乾隆二十年八月至二十一年七月收支存剩各数目请核销事[Z]. 乾隆二十二年三月十三日,档号: 02 - 01 - 04 -15037 - 016,缩微号: 02 - 01 - 04 - 07 - 380 - 0906,国家清史工程数字资源总库.
[5] 户部题本: 题为遵旨查核绥远城右卫乾隆三十四年至三十五年房租银两事[Z]. 乾隆三十六年三月初六,档号:02 -01 -04 - 16256 - 014,缩微号: 02 - 01 - 04 -07 - 603 - 2489,国家清史工程数字资源总库.
[6] 户部题本: 题请核销乾隆三十八年七月底绥远城右卫二处收用房租银两事[Z]. 档号: 02 - 01 - 04 - 16565- 002,缩微号: 02 - 01 - 04 - 07 - 667 - 0853. 国家清史工程数字资源总库.
[7] 户部题本: 题为题销道光十九年八月至二十年七月一年绥远城右卫二处收用房租银两事[Z]. 道光二十年十一月初十日,档号: 02 - 01 - 04 - 21044 - 008,缩微号:02 -01 - 04 - 09 - 219 - 1398,国家清史工程数字资源总库.
[8] 户部题本: 题为题销道光二十四年绥远城右卫二处收用房租银两事[Z]. 道光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档号:02 -01 -04 - 21333 - 007,缩微号: 02 - 01 - 04 -09 - 283 - 0798,国家清史工程数字资源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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