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 年,随着美国卷入第二次世界大战和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的建立,反法西斯同盟国家开始在英美的倡导下筹划战后世界的“善后救济”事宜。1943 年秋,在中国国民政府行政院政务处长任上的蒋廷黻( 1895-1965,湖南邵阳人,民国时期着名历史学家、外交家) 被派往美国,参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创建工作。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1943年11 月9 日,包括中国在内的44 国代表在美国白宫签署了《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协定》。
这样,作为联合国的第一个专门机构---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 简称“联总”) 先于联合国主体而正式成立。此后,蒋廷黻以联总中央委员会中国代表的身份常驻华盛顿,翌年春,去政务处长职,专任“联总”中国代表及中央委员会委员,参与“联总”早期的各种活动。
为了执行“联总”在中国的计划,负责中国的善后救济事务和开展相关活动,1945 年1 月,国民政府在重庆设立了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 简称“行总”) ,任命蒋廷黻为署长。担此重任后不久,蒋廷黻就撰写了《善后救济总署之性质与任务》,特别是 1946 年初他代表“行总”撰写了《善后救济总署: 干什么,怎么干?》( 以下简称《干什么,怎么干?》) 一文,对“行总”的工作目标、任务以及中国善后救济的诸多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述了较为系统的善后救济思想。在此前后,蒋廷黻为宣传、践行自己的善后救济主张,在“联总”和中国国内做了大量细致的、具体的工作。
一
蒋廷黻的善后救济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干什么,怎么干?》一文中,归纳起来大体为三个方面。
( 一) 在阐述救济与善后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寓建设于救济之中”的理念
日本的全面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破坏和灾难,人们迫切需要得到救济,更需要战后的重建。因此,根据“联总”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借鉴 30 年代美国罗斯福新政中的“以工代赈”经验,蒋廷黻在《干什么,怎么干?》一文中首先对善后与救济的关系进行了阐述。他认为,善后与救济都应兼顾,但善后是主要的,救济是次要的。
因为“前者是短期而消极的,体现了人道主义这一基本原则,然而难收一劳永逸之功效,而后者则为长期且积极的,它更多关注的是进步与发展。”[1]( P242)蒋廷黻虽然提出了“在某种条件下,救济是必须的”[2]( P3),因为有三种人急需得到救济---城市遭到严重破坏而无所安身的人、孤儿和残疾人、穷苦的难民和流民,并 且 他 还 提 出 了 救 济 的 几 种 主 要 形式---急赈、特赈、工赈和遣送难民等。[3]( P21)但同时他又明确指出: “救济是消极的。救济本身不能解决我们的经济问题。”[4]( P3)他还尖锐地指出: “许多人迷信救济,其实救济是治社会经济的最下策。”为此他估算分析说: “拿我们中央政府战前一年的整个预算去办救济,我 们 不 能 养 活 全 国 人 口 的 百 分 之五。”[5]( P3)何况联总筹备援华物资中,救济物资仅占1/3,善后物资占2/3.因此,他认为要从根本上医治战争的创伤,实现国家经济的复兴,拉近与“国际水准”的差距,仅仅只有救济这种短期行为是绝对不行的,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重视善后,即重视战后建设,实现生产自救,他强调: “善后就是救济,而且是最好的救济”,“我们的出路不在救济而在建设。”[6]( P4)据陈之迈回忆,还在 1944 年6 月他去华盛顿就任驻美大使时,曾与蒋廷黻就中国的善后救济问题进行过交谈,当时蒋就提出: “倘如我们能够善用国际援助,于救济之外,兼顾建设,寓建设于救济之中',对于国家的贡献就更大了。”[7]( P47)当然,蒋廷黻还认为: “在未建设新的以前,我们必须恢复原有的。我们恢复了原有的铁路、公路、航运、电报、电话、工厂、矿场、水利、医院,然后可以建设新的。”[8]( P6)这就把“善后”过程中先恢复、再建设的关系作了阐释,从而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由上可见,蒋廷黻在分析了救济与善后的关系后,强调了必须“寓善后于救济之中”,既做到标本兼治,又以治本---“善后”为主体,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救济的目标,使百姓最终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
( 二) 提出了不同行业“善后”的各项具体措施与设想
既然“善后”重于“救济”,那么哪些行业、部门需要“善后”、如何“善后”? 蒋廷黻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与见解。
首先,他把交通善后摆在首位。他的理由是: “在抗战时期。我们备受交通困难之苦。如不提前恢复运输和电信,纵使联总将来送我们许多粮食、衣料、药品和其他物资,这些好东西势必会堆积在上海、天津、广州等港口,于内地饥寒交迫的老百姓并无好处。若从长期的救济建设着想,交通也应该有最高的优先权。”[10]( P6)他还以津浦铁路为例,论证了他的这一“长期救济建设”观点。他分析: 日本投降后,交通部一定要恢复津浦铁路,届时“行总”除了从“联总”获得钢轨、货车、客车等铁路器材以外,还可以将部分救济物资如粮食、衣料等作为工资发放下来,用于支持铁路的修复工作。他认为这一做法,在交通部属于善后,在行总则属于救济。而一旦铁路开通,会带来两种结果: 一是铁路沿线的生产、贸易逐渐恢复,人民就能够直接或间接受益; 二是参加修路的工人衣食住等暂时有了着落,且完工后可以带着工资,“回到家乡去买把犁,买点肥料种子,租辆洋车,买套木匠石匠的器具,或修理房屋,这几万劳力者从此就可以自食其力了。”[11]( P4)其次,关于农业善后,蒋廷黻认为政府能够帮助农民的,主要是农业技术的推广和种籽化肥农具的供给。而如何供给,要视地方灾情处理,如在重灾区,这些供给是免费的,而在其他地方则要酌情收费。“其收入将根据有关国际协定、决议用于国内的善后救济事业。”[12]( P6)他还针对战后耕牛严重缺乏这一困难,曾设想通过联总从印度购买 10 万头水牛,后因考虑此举不现实而放弃,计划通过推广牲畜疫苗注射来控制牛瘟发病和死亡率、提高国内耕牛繁殖率以及引入拖拉机耕作等先进农业技术来解决耕牛不足的问题。
考虑到“在农业工业运输业未机械化以前,人力仍是我们最基本的动力”,而“疾病”却是导致人力大量丧失的重要原因,为此,蒋廷黻又提出了医疗卫生的善后。他说,“卫生我认为是最基本的事业”,因此,“投资于卫生事业,我相信是我们最好的收获,最大的投资”.在他的卫生善后计划中,规定除防疫外,要把全国医院的病床增加一倍。[13]( P6)此外,在工业善后方面,鉴于联总决议规定善后援助范围严格限于“恢复到战前水平”,且“新建或重建项目不在善后援助范围之内”,而工业善后的种类又特别多,蒋廷黻希望人们不要“期望过高”.但他又提出,行总会协助政府,在联总允许的范围内,“办理少数的近代式工业”,并与经济部合作,“乘机实施我国工业区域合理化”,从而为以后的工业化奠定基础。[14]( P7)上述“善后”主张与设想,虽然有的可能不太现实或略显幼稚( 如医院病床增加一倍) ,但总的说来,“集中体现了蒋廷黻的人道主义精神与一以贯之的现代化主张”.
( 三) 强调了在善后救济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为了保障“善后”工作的顺利进行,使之取得预期的效果,蒋廷黻还提出并强调了这么一些问题:
1. 政府要直接管理善后救济工作,同时要防止舞弊现象发生
蒋廷黻认为,以往的公共工程大多采用包工制,虽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但工头往往从中克扣工人工资,获利太多,损害了政府和工人利益。因此,他建议废除包工制这种中间形式,由政府直接参与工程管理。他提出:“行总应该与工人发生直接关系。在行总方面,必须给工人公平的待遇。在工人方面,最低限度为公家工作,其努力的程度低于为资本家及包工的工作。”[16]( P7)为了防止政府工作人员在善后救济过程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他强调“公务人员必须要廉洁”.如何做到这一点? 他提出了两个办法: 一是减少中间环节。“救济物资和救济款项不可辗转于各机关之间,因为多转一次就多一层舞弊的可能”,“救济的手续应该简单和直接”,“东西愈早愈快到老百姓手里就愈好”.二是增加透明度。“救济事业要绝对公开”,要全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17]( P6)为此,他建议政府设立编译处,目的是“完全为贯彻凡事公开的主张”.
2. 要抑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
蒋廷黻看到了通货膨胀、物价飞涨是战后中国的最大困难之一,且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日寇的封锁引起外国物资输入的断绝、交通不便造成的运输成本高以及国家主要税源的枯竭和丢失。正因为如此,他才首先主张交通“善后”,尽快恢复铁路、公路和河道运输,“俾 使 得 早 日 有 无 相 通,物 价 自 可 稳定”.[19]( P2)但考虑到战后中国财政金融困难短时期内难以缓解,如仅铁路一项,“很可能的使通货发行额继续增加”,而他认为“通货的发行额只可以收缩,绝对不可以加增”.怎么办? 他由此提出了“救济与善后打成一片”的观点,主张行总可以按照有关协定,将一部分救济与善后物资在国内市场出售,以解决善后业务所需经费,从而帮助政府稳定币值,减轻财政负担。【文章来源:金英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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