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局部执政时期,制订了一系列符合时代实际需要的煤炭开采政策,对边区的煤炭进行了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具有非凡的意义。
一、边区政府对边区煤炭的开采利用及煤炭业的发展高度重视
陕甘宁边区的煤炭储量丰富,民间广为流传的“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清涧的石板瓦窑堡的炭”,充分反映了陕北具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地质优良的煤炭品种。但在中央到达陕北之前,由于多种原因,开采量并不大,只有蟠龙、瓦窑堡等地区有土法开采,边区 丰 富 的 煤 炭 资 源 长 期 不 能 被 人 民 所 充 分 利用。
党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对边区煤炭开采业的发展十分重视。一方面,边区政府成立后,便成立了边区政府建设厅工矿科,亦称第二科,主要负责矿产调查和采矿指导。还设立了军委军工局第一科,又称工厂管理科,负责管理与军事工业有关的工厂。在 1941年又成立了地质矿冶学会,并开展地质科普活动,进行地质矿产调查。
另一方面,在抗战时期,作为发展工业的一个重要方面,边区政府把发展煤炭业纳入了经济建设计划之中,在工业建设任务安排上,党和边区政府对于煤炭的开采利用及煤炭业的发展始终高度重视。
1937 年 5 月,林伯渠在《解放》杂志第一辑第五期发表的文章《由苏维埃到民主共和制度》中指出:“在工业上注意发展石油、盐、煤、铁等主要生产,保护手工业。”[2]1938 年 11 月 5 日,边区建设厅厅长刘景范在《一九三八年边区经济建设工作的报告》中谈到矿产方面时要求: “整理煤业、盐业,动员群众扩大运输工具( 大车) ,创修各地必要的大车路,推广煤盐销路。”1939 年 11 月 15 日,林伯渠在陕甘宁边区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总结报告里指出: “政府还在极力扩大采煤企业,使之能够供给更多人民的需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陕甘宁边区政府对边区第一届参议会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 在公营工业方面,加强对石油、煤矿的开发。
1939 年,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所通过的十二件重要议案中,其中包括“发展工业,供给抗战需要,奖励人民投资开办纺织、硝皮、煤炭……政府有计划的充实扩大现有之煤油、造纸、煤炭等工厂”.1939 年 11 月 15 日,《关于发展边区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决议》又指出,“注意开凿煤矿及发展交通事业。”1940 年,《陕甘宁边区党委、政府关于二十九年经济建设的决定》中要求在延安、安塞增开煤窑,以增加燃料,解决燃料 供给。
1940 年后,在延安新市场举办的边区农工业展览会上,矿产展室专题介绍了安定的煤炭,注意了对煤炭资源的开发宣传。1941 年初,边区政府明确提出“投资 50,000 元,扩大采煤业,增加煤炭生产。”1942 年 12 月,毛泽东在《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中要求,“不论纺织、造纸、印刷、化学、工具、煤业均有发展前途。”“为此,我们在 1943 年应有如下的改革与计划: 增加资本( 数目另定) ,由各有关机关拟定具体计划,经财经办事处审定,分别投放于纺织业、造纸业、印刷业、工具业、煤铁业、石油业、某部分化学工业及某些调查研究事项,有计划地促进自给工业的发展。”
边区政府在 1942 年工作总结、1943 年工作计划纲要中决定要“发展煤矿及其他工业。”“投资十五万元在绥德、富县、关中等地掘修煤井,在延安组织煤 炭 供 销,在 吴 堡 设 煤 栈,并 继 续 在 关 中 炼铁。”西北财经办事处提出的 1943 年发展工业计划中,规定了本年边区工业的中心任务,“发展煤矿及榨油等工业”位列其中。同时,《西北财经办事处成立以来的工作及卅二年工作计划》指出,1943 年在煤炭方面,“首先扩大延安的煤炭产量,工资改为计件累进制,改进运输事宜,减低运费,试办公营供销栈。其次,协助发展各地掘煤,延长油厂新开或整理一个旧煤井,绥德龙镇与富县各开一新井,关中衣食村拟在煤井内试打平巷,吴堡、佳县拟设煤栈,收买山西煤。”
1944 年 5 月 29 日,《西北局关于争取工业品全部自给的决定》又强调,“必须有计划地发展合作和民营纺织、造纸、煤矿、瓷器等工业。”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发展边区煤炭开采业,振兴边区工业,搞好边区经济建设,党和边区政府对于私人煤炭业给予大力倡导和支持。如边区对私人煤炭业的政策是: “发展工业生产与商业流通,奖励私人企业,保护私有财产,欢迎外地投资,实行自由贸易”,“欢迎区内外地主商人创立工业”,“欢迎华侨来边区投资”.希望在“掘煤、炼铁、纺织等工业”方面投资。经营炼铁、造瓷、掘煤等实业者,如因意外遭受损失,而该业主人愿继续经营者,得呈请该县市政府呈边区政府酌量予以帮助。
显而易见,在这段时间内,不管是边区经济建设工作的报告,还是边区党委、政府关于每年经济建设的决定,亦或是展览会上的宣传和报纸等报道,都对边区煤业的开采和发展有所强调或专门指出,充分证明了党和边区政府对于陕甘宁边区煤炭开采业的高度重视。虽然这些还没有形成专门的关于煤炭业发展的政策以及成熟的煤炭开采利用制度,但保证了战时特殊环境下边区煤炭开采以及煤炭业工作的正常进行。
在抗战背景下,这是十分不易的。这无疑为边区工业的发展乃至整个边区经济建设的发展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抗战时期边区煤炭的开采概况
由于党和边区政府的重视,政策的得当,抗战时期边区的煤炭开采业,呈现出相对繁荣的局面。抗战前,延安的煤井仅有六个,而且产量不大。抗战开始后,延安的工业开始成长起来,煤业逐渐发展。1937 - 1938 年边区的煤窑个数、年产量无明确记载,仅从部分资料记述内容分析和推算,其年产量大体是: 1937 年以前年产量在万吨左右; 1938 年有公营煤矿三处,私营煤矿二十余处。从季节性煤窑生产的特点考虑,其年产量约为三、四万吨。
1939 年,陕甘宁边区煤炭产量达到5 万吨左右。1940 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延安市新市场举办的边区农工业展览会上,矿产展室专题介绍了安定( 子长县) 的煤炭资源与产品,注意了对煤炭资源的开发。由于同宜( 同官、宜君) 办事处在本年成立,仅衣食村( 今焦坪矿区陈家山地区) 就有生产矿井 19 处,当年边区煤窑增加到 40 余处,产量约 6 万吨。
需要说明的是,1937 年中央进驻延安后,为了及时解决军民比较集中驻地延安市区的燃料,1940 年又由中央管理局侧重建设和开凿了部分煤矿。主要包括: 1940 年春,由中央管理局创办的位于延安偏桥的利华三厂、1940 年秋,由中央管理局创办的位于延安罗家坪的新中国三厂、1940 年,由中央管理局创办的位于延安白家坪的利华一窑。这三个煤矿都属于公营,所产煤炭全部供中管局所用。其中利华三厂、利华一窑日产炭 10000 斤,新中国三厂日产炭 4000斤。还有 1940 年秋由中央管理局创办的位于延安朱家沟的民生煤厂,该矿属于公私合营性质,日产炭12000 斤,年产炭 2400000 斤。 其 中 中 管 局 自 用75% ,销售 25% .由此看来,边区的煤炭开采业已经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文章来源:金英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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