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目前,我国民族地区乡村仍然存在着诸多的传统社会组织,如彝族的“家支”、侗族的“寨老”等。研究表明,这些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具有构建和谐人际网络、降低政府管理成本、建立社区互惠机制等价值,但有些少数民族传统组织所奉行的习惯法与国家法存在断裂,其“原始性”对村庄治理具又有明显的负面作用。民族地区如何发挥传统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提升其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依然是主要难题之一。
在侗族乡村社会,自 1934 年贵州省从江县九洞地区侗族“起款”被民国政府镇压后,“侗款”这一传统社会组织形式便不存在了,但“款”组织文化的遗存仍然得以不同形式的延续。[2](P. 216)如今,比款组织更小的产生于自然村寨内部的“寨老”组织,依然是侗族地区乡村社会最为普遍、最具影响力的传统社会组织。所谓“寨老”,即侗族自然村寨中的自然领袖,是在处理寨内纠纷和外寨纠纷过程中自然产生的领袖人物。寨老人员没有定数,一般是由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懂得乡条侗理的中老年人担当。
当前的寨老仍然是自然形成的。尽管其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特性蕴含着一定的民主性,但随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大部分侗族乡村社会的寨老组织仍然面临着组织重构与功能革新的重任。本文试图考察贵州省黔东南 L 村寨老组织的功能发挥情况,寻找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二、案例选择与研究方法
(一)案例选择
侗族的传统社会组织“寨老”、“款”都具有一定的自发性与原始民主性。贵州省黔东南 L 村所属的黎平县是全国侗族人口最多的县,L 村是这里一个典型的侗族自然村寨,共 900 余人,寨老 9人,耕地 738 亩。全村分大寨与小寨两个集中居住点,一条省道自北向南横贯全寨。在外来非政府组织的项目推动下,全村于 2005 年开始恢复生态有机水稻种植,其有机大米以不菲的价格远销海内外。在普通村民家中,家用电器一应俱全,年轻人的家里更是可以 WIFI 上网。在这个既传统又现代的侗族村寨,侗款组织文化遗存下来的“寨老”组织形态怎样? 在乡村治理中又发挥着何种作用?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选择黔东南 L 侗族村作为案例,一则因为它是典型的侗族村寨,二则因为它正处于传统与现代之间,三是因为 L 村“寨老”组织人数众多、功能广泛。希望本研究对其他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现代化有重要启示。
(二)研究方法
由于各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均衡,传统社会组织形式各异,要从这纷繁复杂的民族地区乡村治理实践中抽象出一种普适的乡村治理现代化模式,理论上既不可能,现实中也不存在。
因此,对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与乡村治理的研究只能通过田野调查方法进行案例研究。本研究一是对黔东南 L 村的“寨老”进行一对一的深度访谈,了解寨老的组织结构、功能及来龙去脉等,并利用该村举行“招萨”仪式之机,驻村四天全程观察寨老们的组织运作与功能发挥。二是对村寨干部、村生态水稻种植协会主要成员进行深度访谈,了解村干部等正式权力机构成员、现代农业协会成员对“寨老”的看法。三是对外来非政府组织项目驻村联系代表进行访谈,探询寨老组织对外来非政府组织的态度。四是对村寨农户进行随机走访,了解其一般村民对“寨老”组织的看法。
从研究视角看,目前的调查研究主要集中于民族学、人类学与文化学的解读。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作为一种传统的组织力量,如何处理自身与政府的关系? 又如何面对外来非政府组织的“项目进村”? 因此,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从乡村治理现代化视角来进行研究是理想选择。
三、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忧思:黔东南 L 村侗族“寨老”组织的重启
(一)黔东南 L 村侗族“寨老”组织的历史发展
作为典型的侗族村寨,L 村“寨老”组织自古有之。该村以石、吴两大姓氏为主,在过去的侗款组织形式下,L 村本寨内部又分为准军事性质的三团,寨老成员由每团推选一人共三人组成。
新中国成立后,L 村寨老组织名义上不再存在,但在实际生产生活实践中,它仍以民间权威产生着间接影响。在“文革”期间,该村由寨老们主办过一次“招萨”活动,当时被视作封建迷信活动而取缔,此后,这类本土宗教性仪式一直停摆。改革开放后,寨老组织有了一定的活动空间。
在 L 村与邻村交界的一座古老的小型风雨桥上,有人用毛笔题下一首诗:“十年动乱起风雷,侗乡遭劫云雨霏。鼓楼花桥被拆毁,民族工艺无作为。
唱歌演戏变牛鬼,群众文化倒大楣。①喜庆今日政策好,风情风俗又复回。”而在 2014 年由寨老们重新组织的“招萨”活动日,L 村一位侗族画师又写下诗句:“六十年前为祭萨,革命风波浪淘沙。流芳祈祖被淹默②,萨玛魂魄离了家。改革开放政策宽,山暖水暖人心暖。恢复民族传统日,莺歌燕语鱼儿欢。”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党和国家政策的宽松使得“寨老”组织重新萌发;另一方面,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施与村民自治的推进,传统寨老不可能兼任村干部,L 村寨老组织一直处于自发的松散状态。
(二)黔东南 L 村侗族“寨老”组织的制度化重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L 村已经基本脱贫,但随之而来的现代化治理难题逐步显现。在大量年轻人外出务工的情况下,以“尊老”、“敬老”为传统的 L 村侗族“寨老”组织再次重启,并且具有制度化特征。2014 年 2 月 21 日,L 村村民委员会以“公告”形式,正式确认该村寨老组织的权威。公告原文如下:
公 告
为了进一步维护全村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稳定、安全生产及消防通道和清洁卫生整治村容寨貌等。经村组干部、全体党员研究决定将以上工作任务全权交由本寨寨老组织领导,如有村民违反以上村规,由本寨寨老按村规民约条款进行处罚,并将处罚金由寨老所管。现将寨老成员名单公示于众。
组长:SKY
副组长:SKJ
成员:WZY,SDC,SQX,SQK,SCC,SSJ,WGZ
从以上公告可以发现:一是 L 村寨老组织由自发公认走向制度化确认,尽管只是由国家权力最底层的村委会进行确认;二是 L 村寨老组织人员众多,在这样一个人口仅有 900 余人的自然村寨,竟有 9 位寨老,这大大超出一般侗族村寨的寨老成员数;三是 L 村寨老组织权力来源明确,执行依据清晰。按村规民约处罚在民族地区尤其是侗族乡村社会并不鲜见,但由村组干部、全体党员就某些事务授予寨老组织全权,则十分罕见,其背后又深藏着何种原因?
(三)黔东南 L 村侗族“寨老”组织重启的原因分析
1. 寨老们的忧思:以侗族传统反思现代化发展。近年来,随着 L 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加速转变:一是电力普及后,用电失火事故频发。近三年来,L 村每年都有一户村民家中失火。二是砖混结构房屋增加,单门独户、分散居住在逐步支解原有村寨的公共性。三是年轻人外出打工,村寨传统文化传承出现断层,而一些外出务工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伤亡甚至伤风败俗、违法乱纪的事情也开始出现。寨老们以其丰富的“人生经历”及侗族传统文化知识,普遍认为这是因为近年来砖混结构的房屋地基太深,并且选址破坏“风水”,不尊重传统所致。村寨之中不好的事情出现得越多,寨老们怀旧情绪愈浓,越归因于“人心不古”.
2. 外来 NGO 组织的项目进村:以“后现代”维护侗族传统。自 2005 年起,外来 NGO 就开始以项目形式进入 L 村。目前,一家香港非政府组织主要支持 L 村的有机水稻种植及侗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到目前为止已经持续支持 L 村三期项目。这家本土非政府组织主要致力于通过运用传统文化和乡土知识进入市场,改善村民生计的同时促进文化传承与认同。另外,从 2014 年起腾讯公益项目也开始资助该村的生态农业项目。这些非政府组织的理念与行为,事实上是建立在“后现代”基础之上的。由于这种“后现代”的价值观与行为模式恰好与侗族“传统”中的诸多禁忌有相通之处,这些外来 NGO 进入 L 村最好的方式便是将二者混淆起来,以取得寨老的支持。外来 NGO 不仅在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对寨老们进行资助,而且平时进村开展任何相关项目活动,都积极邀请寨老参加。
3. 行政村治理范围调整:以侗族传统获取合法性支持。L 村原本既是一个自然村,也是一个行政村。2013 年起黔东南州开始进行整村合并,L村与邻近的 G 村合并成一个行政村。由于 L 村规模小,过去只有三个小组,加之 L 村三个小组之间联姻频繁,相互之间非亲即邻,原来的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三人分属于三个小组,他们通过有效运作亲邻关系,就能较好治理村寨内部事务,完全可以置寨老们于不顾。但与 G 村合并后,村支书、会计均由 G 村人担任,L 村推选的候选人仅担任村主任。他要代表本自然村寨对外争取利益较为容易,但要对内公平公正处理本寨事务,则会左右为难。因此,授予 L 村寨老组织在某些事务上的全权,对于现任村委会主任来说,既有利于减轻自己的工作压力与责任,更有利于通过寨老组织来获得普遍的合法性支持,这也是 L 村寨老成员由过去的 3 人扩大至 9 人的重要原因之一。
总之,在内部寨老以传统忧思现代,外部非政府组织以“后现代”维护“传统”的夹击下,加之乡村治理体系的调整(行政村合并),代表政府的村支两委不得不利用“传统”以获取更为广泛的合法性支持。
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调适:黔东南 L 村侗族“寨老”组织的积极功能
历史上寨老的职责一般是调解纠纷、维护秩序、执行规约。调解纠纷,主要是自理田土、山林、河流地界的纠纷和调解村民家庭关系、婚姻问题等。维护秩序,是过去洞款传统职责的延续。执行规约,是寨老维护社会秩序最有力和最后的手段。[5]当前,侗族村寨的寨老们在这些领域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调解纠纷与寨内公共事务治理
根据 2014 年以村委会名义发布的公告,“全村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稳定、安全生产及消防通道和清洁卫生整治村容寨貌等”全权交付给了寨老。调查发现,L 村的纠纷并不常见,最主要的是山木纠纷及邻里宅基地纠纷。传统侗族村寨公共事务治理集中于路、水、火、桥,这与侗族独特的地理居住条件有关。首先,侗族一般聚居于山脚,石板砌路,全木质房屋,用水来自山顶,因此防火、用水卫生非常重要。尤其是电器普及之后,防火成为 L 村安全的第一要务。其次,环境污染、垃圾处理成为 L 村的第二大难题,仅靠村支两委难以有效应对,寨老们以自身权威,能较好地处理此类事务,特别是在保护古树不被砍伐,禁止在村中小溪电击捕鱼等方面。再次,公共资源的有效管理也是寨老们的职能之一。传统上,侗族地区村寨前垅后山、墓地、鱼塘、鼓楼坪等为同寨成员所共有,既不许买卖,也不许任何人霸占,所获收入,全用于公益事业。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L村的山林基本上都承包到户,但仍有部分地段属公共资源。在 L 村寨老资金收支表中,非常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就是源于部分前垅后山上的松树取松脂所得。
(二)主持仪式与寨内传统文化传承
侗族有本民族的语言,但没有本民族的文字。从记事方法上看,侗款的记述是款师用侗语述事,借汉文记录,更多的是世代口头相传,主要以歌曲的形式而流传。与瑶族的石牌律比较而言,侗族这种大量以歌传俗的民族文化传统因其朗朗上口,易于传播。但是,一方面,歌谣往往借用大量比喻,重在教化,缺少严整性与准确性;另一方面,在流传过程中也容易造成以错讹传。[6](P. 119 -120)因此,在侗族村寨,其传统仪式的主持与传统文化传承,历来都是以寨老为主导。
在 L 村,寨老们一是全权主导“迎萨”、“祭萨”④这类本土性宗教仪式活动。从请“迷师”到鼓楼祭祀,从“迎萨”队伍的人员顺序、行程路线到整个活动的人员安排、花费开销,一应由寨老定夺。二是指导青年侗族文化兴趣小组。目前,L 村留村青年在外来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下,成立了 L村文化兴趣小组,而寨老们既是顾问又是领导。
文化兴趣小组先后开展了“寻找过去的 L 村---征集旧照片”、“学唱侗戏”、“寻找旧碑”、“L 村春节晚会”等多项活动。尤其是一些重大节日,寨老们会组织村民们聚集在村寨戏楼、鼓楼里比唱侗歌达数小时,这是其他民族地区少见的。而且,由于缺少旅游业开发,黔东南 L 村侗族传统文化和传统习俗的传承更加纯粹。
(三)监督村务与寨内公共意见表达
传统寨老们具有极高的威望,但这种权威不是来自于血缘,而是一看其在解决纠纷中能否公平公正,二看其是否具有保护本寨民不受外敌侵犯的能力。寨老们平时不脱离生产,也无报酬,更不与寨民之间形成从属关系。
当前在黔东南 L 村,寨老们仍然具有相当的权威,但与传统相比,其决策权力下降,而监督村务与寨内公共意见表达权力突现。L 村本届 9 名寨老全部为男性,平均年龄为 73 岁。他们对村级公共事务的监督及以公共舆论影响村庄治理的能力是历任村支两委干部从来不敢忽视的。在 L 村寨门傍,立有一块“永记碑”,碑文前言如下:
盖闻创业维艰,兴家为难,此乃古今之同慨也。吾祖遗前后龙古松树一百余株,近年枯死数株,损失若干。为抚损失,经吾寨众等多次协商同意,乡政府批准遂于 1999 年转让湖南靖州木商经营,获价款伍万陆千元。由民众推选吴世能代为经管,并由寨老及党员村干部组成监督小组,严防干部贪污挪用,此款全置于公益事业,特请匠工刻石永记,一望后人饮水思源,二望吾寨日后世代众筹不得异言。⑤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一是当时的寨老是主要监督者,二是“望吾寨日后世代众筹不得异言”更是其主要目的。这证明在 L 村这样一个侗族村寨,以寨老为核心的侗族传统、历史感对村支两委干部的约束力是相当强的。事实确如所料,如今部分寨民在看到其他村寨仍保有诸多古树后确有异言,但事经寨老,就大大减轻了针对当事人的舆论压力。
五、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阻力:黔东南 L 村侗族“寨老”组织的消极影响
L 村寨老组织的制度化重启,在某种程度上对于提高村寨民主治理水平有积极作用。但是,“寨老”组织作为一种传统社会组织,也有与乡村治理现代化不适应之处。
(一)“寨老”组织的原始民主遗风缺少对“基本权利保护”这一现代民主的内容,容易出现与现代民主与法治规则的断裂
解放前,L 村所在的侗族地区还没有出现明显的阶级与阶级压迫,因此,其原始民主遗风是建立在村寨山林、田土、墓地、鱼塘、荒坡、斗牛坪、鼓楼坪、牧场、河流、沟溪等原始公有制基础之上的。
这种原始公有制基础上的民主遗风,对于维护村寨内部团结稳定发挥着积极作用,即便在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也对村寨民主治理有积极影响。但正如萨托利所说:“那种民主并不尊重个人,而且随时都在怀疑个人。”[7](P. 321)在 L 村,如果哪家失火,则要搬出本寨三年,三年后才允许回本寨居住。2013 年,L 村一户居民因家中失火而搬出本寨,其宅基地是传说中本寨“萨玛天岁”洗纱的池塘填埋而成,寨老及村民们认为这是导致他家失火的重要原因,因此,即使三年后他们搬回本寨,也不能在原有宅基地上重建房屋,必须另行选址。
尽管依民主而言,他们都毫无异议,但对于失火户来说,其现代法治所规定的基本权利无形中受到侵害。这种原始民主习俗尽管没有古希腊“陶片放逐法”那种投票形式,但实际上都缺乏对基本权利的保护。
(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任务繁重,寨老组织难以堪当大任
“寨老”作为侗族传统社会组织的最后代表,具有先天性缺陷---守旧有余、创新不足。例如在 L 村,防火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任务,寨老们也积极参与防火宣传与火灾事故处置,但对火灾的认识与宣讲,仍停留在传统认知上。主持传统仪式“迎萨”保寨安民的确对全寨村民有心理抚慰作用,但在仪式中大量使用烟花爆竹及传统火炮,对于这样一个全木质民居的村寨而言,随时都有引发火灾的威胁。又如在侗歌传承上,由于无伴奏合唱或对唱,主要以口头传唱为主,对年轻人的吸引力远不如流行音乐,如果不能得到专业性的保护与传承,仅靠“寨老”们的组织与传承,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在现代社会,只有创新性发展才能使优秀民族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
(三)在侗族村寨,国家的村民自治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嬗变为“寨老自治”
随着现代化发展,外出务工人员逐渐增多,对留守村寨的老弱妇孺而言,寨老是最高的权威。尽管寨老们的权威一是来自于其办事公正,二是来自于其丰富的人生阅历,但对外部日新月异的世界了解甚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挤压村支两委的施政空间。在 L 村 2014 年的选举过程中,多次反复提名,才得以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并且,由于外来非政府组织在 L 村组织实施生态有机农业项目多年,其指导成立的村生态有机农业协会这一现代经济合作组织的影响力日增,更增加了 L村村支两委选举的复杂性。在 L 村 2014 年由寨老们主导举办的“迎萨”活动中,村委会对其资助了 1000 元,村有机农业协会资助了 200 元。尽管金额不多,但寨老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六、结论与讨论
诸多研究表明,在民主治理、社区建设、灾后恢复、消除贫困、弱势群体的社会融合乃至个体的职业流动等方面,提升社会组织存量已被认为是解决相关问题的重要举措。
如何提升各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存量,发挥其正能量,关键还是要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并使之与现代社会治理相适应。
首先,新中国成立前,民族地区各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发展极不平衡。进入新中国后,有的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在其自然发展中逐步消失,有的仍然直接或间接影响乡村治理,其作用有积极也有消极。因此,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过程中,对各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应区别对待。
其次,激发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活力必须以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尽管“传统”与“现代”不是绝然对立的,但“现代化最惊人的现象之一,就是它能够在许多社会势力中间引起日益增长的意识、内聚力、组织和行动,而这些社会势力在传统社会里只是些相当低级的意识原生体或组织。”[9](P. 29)在 L 村,传统的“寨老”组织既可以与村支两委协作治理村庄事务,也可能与外来非政府组织合作,协助外来非政府组织进村开展活动。因此,激发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的活力必须以提升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为目标,必须适应现代社会公共治理的基本逻辑、规则与制度。
最后,提升政府项目介入的有效性、连续性是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适应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紧急任务。与其他少数民族村寨不同,外来非政府组织对 L 村的组织介入是相当成功的。在外来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下,L 村不仅成立了有机农业协会,还成立了 L 村文化兴趣小组等,而其主要方式则是项目制。近年来,政府也以“项目制”的形式对 L 村进行诸多项目建设,但外来非政府组织项目资助的理念更鲜明、管理更规范、行动更有效。要使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在现代国家建设及基层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必须通过政府项目的有效介入,促进其创造性转化才是基本途径。
参考文献:
[1]王明雯。 凉山彝族民事习惯法与国家法的断裂及成因分析[J]. 法制与社会,2008(2)。
[2]石开忠。 侗族款组织及其变迁研究[M]. 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
[3]向零。 从江县九洞侗族社会组织与习惯法[A]/ /贵州民族调查(卷三)[Z]. 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85.
[4]彭庆军。 论民族地区传统社会组织的创造性转化---以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为例[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
[5]向零。 侗款乡规及其演变---对洞族社会组织形式功能及其演变的探讨[J]. 贵州民族研究,1989(3)。
[6]莫金山。 瑶族石牌制[Z]. 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0.
[7][美]乔万尼·萨托利。 民主新论[M]. 冯克利,阎步克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
[8]刘春荣。 国家介入与邻里社会组织生成[J]. 社会学研究,2007(2)。
[9][美]塞缪尔·P. 亨廷顿。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 王冠华,刘为等译。 上海:上海世纪出版社,2008.
【文章来源:金英文案】版权所有:金英文案为您提供专业的论文代写、论文发表服务,秉承信誉至上、用户为首的服务理念,服务好每一位客户
本站部分论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不慎侵犯您的权益,请您及时致电或写信告知,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邮箱:service@kingying.net
相关论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