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 世纪越法两国之间的接触
1. 越法两国早期的宗教接触
越南和法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关系,越法关系是由商贩和法国传教士开启的。15 世纪,葡萄牙、西班牙和法国的传教士陆续来到越南。依据邵循正的介绍,早在明世宗嘉靖时代,第一批法国传教士经由马六甲到安南( 越南) 、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传教。同时,葡萄牙传教士和商人到安南经商和传教,传教事业日益发展。布索米( F. Busomi) 和卡瓦略( D. Carvalho) 两位传教士被派到广南并在此地建立教堂。卡瓦略传教士于当年回国,而布索米传教士一直留驻广南,直至 1639 年。
据钦定越史书籍,1533 年,黎庄宗下诏禁止在越南信奉天主教。这个圣旨提到一个叫依纳爵( Inekhu) 的西方人在交水和南真县( 大致为现今的南定省) 传布天主教。1527 ~1592 年间,北方的莫家和南方的黎家为了领土混战多年。然后,越南以黎朝的名义实现统一,但实际上分裂为郑王的外道( 北方) 和属于阮王( 1592 ~ 1788 年) 的内道( 南方) 。相关史料未记载这一时期的依纳爵是被驱逐出境还是在越南继续传教。1583 年,包括巴尔多禄茂·卢兹神甫、佩德罗·奥蒂兹神甫、弗朗西斯科·德蒙蒂拉神甫及四位法籍修士在内的一个代表团从马尼拉 ( 菲律宾的首都) 抵达广安,从水路来到升龙( 河内) ,开始宣讲福音。在路上,他们的船遇到暴风雨而迷路。巴尔多禄茂·卢兹神甫于次年返回越南,受到皇帝的热情接待并允许留在越南传教。因此,据史料记载的有关外国传教士在越南传教的过程,可以肯定,在 15 世纪至 16 世纪,已有西方传教士来到越南传教。
自 1642 年法国亚历山大·德·罗( Alexandrede Rhodes) 传教士到越南起,传教进入重要的阶段。在越南传教的 22 年内,他的活动范围不限于北方,在南方也较为活跃( 外道和内道) 。他熟悉越南语言、历史和地理,并将拉丁字母转换成越南语。后来经过修订,由他草拟的越南语已经替代汉字,成为此后全面开始使用的越南国语。1694 年,亚历山大·德·罗传教士回到法国,并成立了使命会,以鼓励法国传教士到远东区传教,由此,越来越多的法国传教士来到越南,并且成为越南天主教传教士的核心力量。至 17 世纪末,在越南传教的传教士队伍已发展壮大,迅速在全国扩展。1680 年,依陶维英《越南文化史纲》一书记载,海外传教会成立后的约30 年中,越南天主教教会在南方( 内道) 有教民60 万,在北方( 外道) 有教民20 万,另有尚未经过确认的教民,可以估计实际的数值会更高。因为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全国教民数量已经超过 32 万( 据天主教历史学家潘发缓神甫的说法) 。
伴随传教士传教而来的是西方殖民主义的扩张侵略。传教士在传教的过程中,了解越南国家、人民和自然资源情况,向自己的政府报告。法国传教士亚历山大·德·罗在报告越南的情况时,做了如下陈述: “这是必须夺取之地,占领此地,欧洲商业则将获得丰富的利益和资源。”
1675 年,法国传教士勒鲁( Leroux) 提议占领越南的昆仑岛。
1686 年,勒鲁派买办韦雷( Véret) 至广南调查,觅适当之地设立侨行,韦雷以昆仑群岛复命,谓此地为中国、北圻、澳门、菲利滨、广南各处航行必经之地,商贾辐辏,即英荷等国,自印度群岛至中国海贸易亦必借径于此。
所以,他提议法国政府占领昆仑岛,并称昆仑岛溪沟纵横,树木茂盛,占领此地是极为有利的。后来,商人布瓦弗尔( Boivre) 写了一本有关内道的书籍,其中记载: “内道黄金遍地,且黄金最佳、最美,是世界上最纯净的,这些黄金带到广东去销售必有百分之百利润。”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越南朝廷开始实行禁止传教的政策,并驱逐西方教士。这也给法国殖民主义者发动 1858 年越南战争制造了借口,从此开启了越法两国关系的黑暗时期。
2. 19 世纪越法的经济接触
越南和法兰西共和国的经济交往可追溯到1669 年。法国东印度公司的第一条船到越南外道经商,并向郑王申请允许其在宪街建立商店,但直至 1681 年,法国才被允许在宪街建立商店进行经营。对于内道,至 1740 年,法国才派商人兼教士皮埃尔·普瓦沃( Pierre Poivre) 到此地勘探。1744年,皮埃尔·普瓦沃往法国发回一份相当详细的关于内道的文化、经济、政治的报告,他写道: “大量的甘蔗吸引着商贩,经销这种甘蔗利润可高达400% . 内道的土地还会给法国殖民地带来另外一种利益。我们可以把内道的人转到我们殖民地工作。”
不久以后,法国海关部任命皮埃尔·普瓦沃负责内道和法国的贸易往来。从 1749 年至1757 年,皮埃尔·普瓦沃多次载货运到内道贩卖,进行租赁、购买奴隶、购买丝绸和进行林产品运输等活动。
法国殖民者还帮助嘉龙皇帝阮映镇压西山农民起义,作为 1802 年阮映对法国实行开放的外交政策的回报。“拉帕西”号( LaPaxi) 和“亨利”号( Henry) 两艘法国商船来到岘港经商,得到阮氏官员的热情接待,嘉龙皇帝全免其进港税,并签署了货物买卖合约。1819 年,“亨利”号商船再次来到越南,同行的还有“玫瑰”号( La Rose) 商船,与前次一样得到了嘉龙皇帝的热情接待,所带来的货物全部售出。这一时期两国的经济关系发展较好,法国皇帝路易十八派人送来赠品、国书。1920 年,嘉龙皇帝去世,明命皇帝登基,在回复路易皇帝信中关于两国贸易方面是这样说的: “越法两国无需签订贸易协约。在越南贸易根据越南的法律就可以了……”因明命皇帝在此之前已拒绝了英国关于成立领事和交易往来的请求,虽然越法之前已有较多的经济往来,但在此时若朝廷接受法国的要求,则会开罪于英国人。依照资料的记载: “皇帝颁布,因法国和英国有矛盾,去年,英国请求进贡,但被我们拒绝,现在难道允许法国进贡贡品?”
故明命皇帝时期,越法经济关系大不如前。1858年 9 月 1 日凌晨,法国进攻越南。不久,越南战败。
两国之间独立的经济关系变为殖民国和殖民地之间的关系。
法国最终在越南建立殖民统治,他们的目的是把越南变为法国的原料产地和商品销售市场,以获取超额利润。在此目的驱使下,占领东三省后,法国殖民者急于拓展业务,出口农业产品到宗主国以及世界其他国家。仅在1860 年,越南有58 040 吨大米出口。1867 年,大米出口额达到 197 889 吨,1870年,达到230 031 吨。10 年内,大米出口额增长了近4 倍。至 20 世纪之后,几乎每年出口的大米额基本在10 万吨左右,位于世界第2 位,仅次于缅甸。
1897 年 3 月 22 日,保罗·杜梅 ( Paul Dume)将“行动内容项目”寄给负责印度支那全权事务的法国殖民部长,已经明确提到促进生产和贸易,以发展法国的殖民事业。印度支那殖民矿业政策的基本精神是: 印度支那殖民地必须是法国独占的市场,在这里销售货物对法国来说是最有利的。PaulDume 在 1897 ~ 1902 年印度支那任期内已坦言,法国殖民的野心是“把越南作为商务选址来进行管理,它绝对算得上一个商业中心”。
在殖民统治初期,法国殖民者遇到华侨商人和印度侨民的激烈竞争。1883 年,在河内和海防,仅8 家门店属于法国,138 家门店为华侨所有。进口印度支那的海外货物数量中,华侨占三分之二。出口越南的法国货物难以和中国、印度及东南亚各国的货物竞争,因为后者的成本价格低,人工费用便宜,而且运费少。但是从 1887 年开始,法国殖民主义者以关税政策来保护贸易,出口越南的法国货物税只要缴纳 2. 5%,其他国家必须缴纳 5%. 1892年 1 月 11 日,法国殖民者又提出新的关税法,规定法国的货物全免税,其他国家的货物要缴纳货物价值 25% ~ 30% 的税费。因此,法国的货物得以自由进入越南。法国的许多贸易公司从 19 世纪纷纷成立,活动频繁,如 1887 年成立海外马克赛( Macx-ay) 公司,1904 年成立印度支那和非洲贸易联盟,1913 年成立德曲( Decua) 和卡博( Cabo) ,等等。从 19 世纪末至 20 世纪初,法国殖民者强化在印度支那的进出口行业,使法国和印度支那之间的双向进出口额迅速增加。【表1】
从表 1 我们看到,在 1913 ~1931 年期间,印度支那出口的主要是食品,约占 78%,原料约占18% ,工业品约占 4% . 从明细统计数字可以看出,约 96%的是农业产品和原燃料,其中大米占比例最大,接下来依次是玉米、橡胶、煤炭、胡椒、锡、石灰石等,数量多但价值低。1930 年,大米出口占65% 以上,1932 年约占印度支那出口总金额的59% .法国和法国的殖民地各国从印度支那进口货物占有巨大的比例: 1930 年占 20%,1937 年占48% ,1938 年约占 53% . 印度支那从法国和法国的殖民国家进口额比例也很高: 1931 年占 45%,1953年占 82%. 印度支那主要进口服务工业的设备、机械,约占进口的 60%,农业和原材料约占 40% ( 见表 2) 。【表2】
除此之外,法国殖民者货物交易性质也表现于开拓殖民的野心,并提供原材料给宗主国。越南盛产橡胶原材料,几乎全部都出口到法国,再从法国进口橡胶制品。法国所需要的原料,都必须留给法国,不得出口到其他国家。越南还必须进口法国剩余或质量差的货物。印度支那总督让·德古( JeanDecoux) 在第二世界战争之后也批评道: “狭隘的、自私的、短视的政策,不能使印度支那走上任何合理工业化道路,不能开发印度支那的潜能和资源,等等。它不能使印度支那实现自给自足。”
另外,法国殖民者还出台了无理的税费制度。
1887 年之后,每当北圻遇到灾难,都要从南方运输大米,法国殖民者就从国外进口的大米中抽取高额税费。当时北方受饥,他们仍搜刮大米出港,然后将南圻的大米运到北方以抽税牟利。
法国殖民者还想以贸易垄断来贫困化越南人民。他们把纺织货物出口到越南,以压制当地传统手工纺织行业。越南的能工艺匠制作出来的工艺品,如漆器、刺绣、花边、针织等,都被法国资本家和华侨以低廉的价格采购,并出口到法国赚取高额利润。【表3】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法国殖民者在印度支那投资建设工厂、田庄,以开拓殖民事业。因此,法国投资越南的资金增长极为迅速。
总的来说,法国在印度支那开拓殖民事业极大影响了越南商业的发展。华侨商人和法国资本家积极拓展业务,创造了现代商业背景与现代商业方法,如与企业和银行的沟通,这些公司已从股份公司发展到无限责任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等投资方式。然而,当时这也给越南国家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使社会贫富差距加大,资源枯竭,人民贫穷,越法两国关系变为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法国把越南视为“各殖民地中最好看的一朵花”,是供应给法国本土物质和发展动力的源泉,以弥补法国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的巨大消耗。
二、法国对越南发动侵略战争
法国传教士到越南传教,已经带着侵略目的,欲把越南变成法国殖民地。因此,他们以越南禁教和残杀人质、教徒为借口开始侵略越南。1858 年 9月 1 日早晨,法国和西班牙联军在岘港开炮,开始了侵越战争。
法军陆续攻入东南部各省如嘉定、定祥、边和、永隆、安江、河仙等地。顺化朝廷大为恐慌,并派潘青简和林维侠到嘉定与法国谈和。1862 年 6 月 5日,全权大臣潘清简和林维侠在西贡与法国代表路易·阿道夫·波那少将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同法国和西班牙的友好条约》( 即《第一次西贡条约》) 。
条约看似带着和平和友谊色彩,但是事实上,阮氏王朝已把三个东南部省( 嘉定、定祥、边和) 和昆仑岛划给法国。1862 年条约是阮氏王朝的第一个卖国文件,开启了法国统治下的殖民地时期。
1863 年初,顺化朝廷派团到嘉定与法国谈判,希望赎回东南部三省,谈判失败。1863 年,自德皇帝又派潘青简带队赴法国谈判,但赎回东南部三省的代价是: 第一,法国有权保护南部六省; 第二,法国有权检查全部西贡的所有特权和贩运; 第三,法国获得顺化朝廷每年交贡品。
1864 年,越南特派团回国时,法国皇帝路易十四派奥巴雷( Aubaret) 中校到越南,与顺化朝廷谈判关于交还东南部三省的问题。自德皇帝派潘青简尚书部为全权正使,代表朝廷和奥巴雷谈判。法国草拟一份条约,内容是不仅不交还东南部三省,还要求管理南圻的六省,在部分重要之地,以维持秩序名义有权在岘港、大叻、广安自由买卖,自由传教,等等。
法国的目的是霸占永隆、安江、河仙西南部三省,所以法国以外交手段和军事手段来谈判。1866年 3 月,法国代表到顺安,把信交给顺化朝廷,要求顺化朝廷必须把该三省的“管理权”给法国。自德皇帝派官员迎接,厚待法国代表,并把公文寄给在南部的潘青简经略使,令其直接和法国商洽。在懦弱的顺化朝廷统治下,从 1867 年 3 月 20 日至 25日,法国占领永隆、安江、河仙三省,自此,南圻的六个省已被法国全部占领。
但贪婪的法国是不会这么轻易满足,仍企图攻取中部和北部,完全占领越南,所幸此阴谋被西山军瓦解。但顺化朝廷不仅不反击,而且还与之签署了不平等的赔偿条约。1874 年 3 月 15 日,阮朝又派大臣黎俊代表顺化朝廷与法国海军少将杜伯蕾签订《法越和平同盟条约》( 即《第二次西贡条约》) 。其中关于政治、军事、外交等 22 个条款都是有利于法国的。条约规定: 顺化朝廷承认法国在南越六省的完全主权; 开放施耐港( 归仁) 、宁海港( 海防) 、河内为商埠,开放红河水道; 准许市民自由信仰天主教; 给予法国领事裁判权; 接受法国监督。
《法越和平同盟条约》强迫顺化朝廷公开承认西贡、南圻六个省不再是越南的领土,而是法国的殖民地。在条约中,法国还取得一项重要权利,就是允许各海口、城市建立领事馆,以及法国领事员有权核发给外国人到越南的通行证。此条约的签订标志着越南北部的主权已经完全被法国攫取。
1874 年间,顺化朝廷派部行尚书阮文祥到法国,与法国讨论,并于 1874 年 8 月 31 日签署了商约。商约的主要内容是允许法国在河内驻领事和开买卖市场。后来,商约还补充了一些条款,如允许法国继续在国内的一些地方派驻领事,开辟市场,允许法国军队在领事馆驻扎,等等。
这一时期,法国在越南加强军事活动。1882年 4 月 3 日,他们派遣军队到河内,目的是想霸占此地。他们提出: 第一,南国必须在法国的保护权之下; 第二,南国必须割让河内给法国,成为法国的割让地; 第三,法国人组织和治理在北圻的主要贸易机构。
顺化朝廷最终没有同意法国的要求,法国决定直接攻打顺化。1883 年 7 月 19 日,德皇帝去世,顺化朝廷各实力派为争夺王位而发生内部争斗。8月 20 日,法国占领顺安,顺化朝廷投降。8 月 25日,陈廷肃、吏部尚书阮仲合在顺化代表顺化朝廷与法军签订《法越新订和约》( 即《第一次顺化条约》) ,越南称《癸未和约》。条约内容包括 27 条,这是完全投降的条约,承认法国统治越南全国。除了南圻已成为法国的殖民地( 平顺省,在中圻的南极已经和南圻合并) ,从庆和省到山路,由顺化朝廷在法国钦使官员的监督之下治理,法军驻扎“保护”。从山路到北方,各省、府、县仍由越南官员担任,但只是傀儡政权。每个省都有法国的机关,称为公使法庭,由法国正公使带领,监督和调度省内的所有事情。
1884 年 6 月 6 日,全权大臣范慎遹、辅政大臣阮文祥等代表顺化朝廷和法国专使巴德诺在顺化签订了《巴德诺条约》( 即《第二次顺化条约》) ,越南称《甲申和约》,取代以前法越签订的一切条约。条约内容包括 19 条,与 1883 年 8 月 25 日条约相比调整了许多内容。条约签订之后,法国殖民者已正式开始直接统治,并把越南变成法国的殖民地。越南民众和法国殖民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严重,从19 世纪末至 20 世纪 30 年代爆发了多次争取独立的反殖民主义运动。
总的来说,1884 年签署的《巴德诺条约》已经把越南变成完全失去独立的国家,顺化朝廷只是傀儡政权,完全被法国操纵和监督。越南和中国之间的外交关系被法国取消,越南和其他国家之间的交往也不被法国允许。顺化朝廷不再有外交权,完全结束了封建外交。越法关系已经从两国独立转为殖民和被殖民的不平等关系。但是深切的爱国之情和对侵略者的不屈精神使越南的人民站起来积极战斗,爆发了如勤王运动( 1885 年) ,安世农民起义运动( 1884 ~1913 年) ,潘佩周、潘周贞之东游运动等等,可惜全部都以失败告终。
1930 年,越南共产党诞生,领导人民斗争,反抗法国殖民统治。1940 年,日本进入印度支那,和法国殖民主义者争夺统治权,逐步蚕食印度支那。
法国和日本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严重。1945 年 3 月9 日,日本发动推翻法国统治的军事政变。在第二世界战争中日本战败,越南共产党领导越南人民发动武装起义夺取政权。1945 年八月革命成功是越南历史上的伟大转折点,给民族带来完全独立和自由,人民从奴隶成为国家主人。最后,越南进行了9 年的抗战并取得了奠边府胜利。这场胜利和1954 年日内瓦协定永远结束了法国殖民主义者在印度支那的侵略战争,使越法两国的关系翻开了一个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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