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五年 (1727 年) 开始在湘西永顺、 桑植、 保靖等土司区实行 “改土归流”. 雍正七年 (1729 年) 设置永顺府, 下辖永顺、 保靖、 桑植、 龙山 4 县。 近年来, 学术界对湘西 “改土归流” 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其历史背景、 原因和目的、 过程及实施的手段以及造成的影响等领域, 包括 “改土归流” 对湘西地区经济、 文化习俗、 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研究, 而关于 “改土归流” 初期的该区域城市建设问题的研究较少。 有鉴于此, 这里试图结合地方志及碑刻等史料,从城市地理学的角度, 考察当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城市建设的历史背景、 动力及其特点, 作为地方城市史研究的补充, 分析地处湘、 鄂、 渝、 黔 4 省边区的永顺府在清代 “改土归流” 初期城市建设的历史过程及其特点。
一、 永顺府城修建的历史背景及其过程。
永顺府位于云贵高原东侧的武陵山西北与鄂西山地交界之处, 系湖南省西北部武陵山脉中段、 北段地带, 属湘、鄂、 渝、 黔 4 省边区。 明朝初年为永顺州, 后为永顺宣尉司。 清雍正四年 (1726 年) 改设流官, 置永顺厅, 隶辰州府。 雍正七年 (1729 年) 设永顺府, 治所在湖南永顺县, 下辖永顺 (今湖南永顺)、 龙山 (今湖南龙山)、 保靖 (今湖南保靖)、 桑植 (今湖南桑植) 4 县, 属湖南辰沅永靖道, 辖境相当于今湖南永顺、 龙山、 古丈、 保靖、 桑植等县地。
雍正七年 (1729 年) 改设府县, 给永顺府的城镇建设带来了新的契机。 其时, 封建领主经济解体, 重新建立起一套与汉族地区相一致的政权机构, 从而从制度、 政策方面给予城市建设提供了保障。 “改土归流” 之前的永顺府地区, 为土司世代相袭的自立地带, 土司由朝廷任命, 并且世袭。 土司在辖区内任意征收赋税, 土司制定的一切法令, 中央不会过问, 且土司的施政方针, 多只维护土司的利益。 如永顺土司城 (今湖南永顺老司城) 系永顺土司数百年的司治所在, 虽是湘西北地区数百年政治、 军事、 文化的中心, 但陆路交通不便, 耕地面积狭窄, 直到 “改土归流” 后, 这里也不曾作为县、 乡行政机构的所在地。 雍正二年 (1724 年), 土司彭肇槐把衙署迁到土地肥沃、 地势平坦的颗砂, 称新司城。 在 “改土归流” 后永顺新城郭 (廓) 未修建城池的过渡时期, 郡守、 邑宰就驻扎在新司城。
雍正五年 (1727 年), 彭肇槐率其子彭景煌, 献土投诚, 主动地请求 “改土归流”. 后来他在文章中描述说: “不改, 有灭族之灾; 改, 中央以礼相待, 所以不得不改。” 可以看出他服从朝廷改土归流的旨意。 雍正六年 (1728 年)二月, 上谕: “永顺土司彭肇槐, 谨慎小心, 恭顺素着, 兼能抚辑土民, 遵守法度, 甚属可嘉。 据湖广督抚等奏称,彭肇槐情愿改土归流, 使土人同沾王化。”①朝廷批复, 同意彭肇槐以参将归江西原籍, 并赐以世袭拖沙喇哈番之职; 再赏银 1 万两, 听其在江西祖籍地方立地安居。 同时, 改永顺司为府, 附郭 (廓) 为永顺县, 分永顺白岩洞地为龙山县。
“改土归流” 初期, 清政府即着手清查户口, 丈量土地, 征收赋税, 建城池, 设学校。 同时, 变革赋役方法,废除原来土司的征收制度, 与内地一样, 按地亩征税, 数额一般少于内地。 在这一时期, 永顺府的一系列筑城活动, 既体现了国家意识形态、 礼仪规范、 制度在地方的渗透, 也体现出地方经济、 社会、 文化的发展并且与中央政权开始深度互动。
永顺府城的修建是最早完成的。 清王朝出于对老司城深险环境的担忧, 并没有将永顺新城建于老司城, 而是另选新址, 在今湖南永顺县城。 据 《永顺县志》 卷 1 记载: “永邑, 旧土司地, 亦有城垣, 然负险而居, 非都会之所……见猛洞之地沙明水秀, 平阳旷阔, 可以建城。”①老司城在地理位置上处在武陵山脉中段的黑山山脉, 城址中心区所在海拔高度为 199-295m. 由永顺县北部发源的灵溪河流经老司城, 在城址的西北部折向南后注入酉水。
老司城建在三面环山、 一面临水的台地上, 绵延的山脉阻断了其陆路交通的畅通。 据 《永顺县志》 记载, 土司彭福石宠于绍兴五年 (1135 年) 袭职后常感 “誓下州” 受辰州约束, 于是迁其治于灵溪之福石郡, 即今老司城②。 考古发掘虽无法证明方志中的这一记载, 但该地出土有明代早期的灰砖、 瓦当及瓷片, 城墙下的文化层在第 2-8 层中出土有宋元时期的白瓷片、 花纹砖与筒瓦等建筑构件。 这表明在宋元至明代早期的这段时期内, 老司城已经有人居住, 而且有高规格建筑的存在。 现存宫殿衙署城墙等的修造与使用时期, 则是从明王朝建立到雍正五年(1727 年) “改土归流” 的这一时段。 数百年间世代土司统治地的老司城, 在政治及军事防御的因素下成为一个繁荣的少数民族地区政治、 文化、 军事中心。 但在 “改土归流” 后, 老司城作为军事性质的城池已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从此未再有大的营造活动。 旧的建筑街市仍被继续沿用, 但无力重修; 旧的建筑倒塌, 变成废墟, 或者在其旧址上重修有简陋的民宅; 一些居民侵占原来的道路, 但有些房屋建筑的地基、 墙体则多沿用前代, 其改建部分则明显地变得粗陋, 建筑的规格也大不如前。 从出土文物显示, 清中期以后, 精致的外来瓷片绝迹。 原先依靠政治因素繁荣起来的老司城失去了固有的基础, 宫城、 街巷也失去了往日的繁荣而返回到它的出发点: 一个山多地少、 封闭贫瘠、 无法养活太多人口的普通小山村。
清雍正十一年 (1733 年) 永顺县令李瑾刻写的 《永顺府建城碑记》 记载: “时 (李) 瑾任沅陵……到任之日,诏发帑金, 建立城池。 先是巡察御史唐勘边至永 (顺), 以猛峒之地 (今湖南永顺县城所在地) 旷阔平阳, 宜建城垣, 先行摺奏。”③永顺府城的修建始于雍正十年 (1732) 春, 李瑾先是 “蒙各上宪简调疏入, 荷恩旨谕允”, 然后再 “率同文武等亲临相视”. 当时又遇到精通阴阳风水学的吏书姚惟孝、 陈绍尧两人, 在仔细地勘察地势之后, 认为这里 “果天然一都会之地, 千百年藏閟 (秘) 于此。” 发现这个地方很适宜建城, 开始商议修筑新城, 命令工匠计算、 测量将要修建的城池规模和需要的材料等事宜, 但后来在建造过程中发现这里的土壤含砂量很高, 刚修好不久就会坍塌。 经过反复商榷, 改建石城, 在得到上级允准后, 各郡县官员捐出部分养廉银作为修建费用, 瓦匠、 石匠、木匠等匠作师傅开始修建。 外城共用石头 84 210 块, 内城全部用碎石子垒砌而成, 其中混有鹅卵石及泥土, 最后在其上面又铺上石板。 用砖堆砌成为城墙, 城墙粉刷为白色, 门用铁包裹以便起到保护作用。 还用木材制成各种器具,有的修成楼台, 有的用作车轮, 有的用来制作门窗, 有的做成砖模, 有的做成捆绑或放东西的架子。 工匠的生活费用和材料费用都很大。 这次建城所用的经费, 除国库支出照原来估算在册的上奏申报之外, 所有其他零用, 府库捐银 3 000 两。 李瑾也在其养廉银中捐出 992 两。 经过大约 1 年时间的修建, 于雍正十一年 (1733 年) 夏天建成。
永顺府下辖各县城的修建, 时间不一。 永顺、 龙山、 桑植 3 县修建时间较早, 而保靖县城的修建则较晚。 桑植县城的修建最早, 于雍正七年 (1729 年) 由县令连际颖主持修建, 城址在明代所设安福守御千户所 (今湖南桑植澧源镇方家坪村), 即明洪武二十三年 (1390 年) 九溪卫左所千户李樵在酉水之南瓦窑岗 (今湖南桑植县城所在地) 修建的安福所城。 龙山县城兴建比桑植要晚 1 年, 于雍正八年 (1730 年) 九月开始兴修。 据龙山 《新修城垣记》 记载: “(袁) 振绪以己酉令新邑龙 (山), 驻江西寨, 安辑招徕, 窃维固圉保民, 设险为先。 而善治之始, 必得形胜宅之, 然后有所凭依, 以戒不虞。”④历时 2 年, 到雍正十年 (1732 年) 十月竣工修成。 保靖修建稍晚, 据清雍正 《保靖卿云碑记》 记载: “雍正八年岁次 (1730 年) 庚戌五月戊辰朔……相度建城形势、 衙署基址。” 这说明早在雍正九年 (1731 年), 就已经选好城址, 但没有建城。 直到嘉庆五年 (1800 年) 知县胡如沅才开始筑城,并 “立门楼三座, 为兵民守望之所。” 至嘉庆七年 (1802 年) 完成。【文章来源:金英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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