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区民族团结工作困境与对策
点击量:发布时间:2019-01-03 14:52
做为多民族聚居区,新疆目前现有民族成分47个,其中世居民族13个,截至2014年末全疆总人口2298.47万,其中少数民族约占63%,新疆的发展与稳定离不开各族人民的艰苦奋斗与团结一致,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现实的区情决定了民族问题是长期问题。民族团结工作近年在新疆开展的颇有成效,但作为一项进步事业来讲,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并深入研究。
一、各族人民物质与精神的夙愿是民族团结事业发展与进步的动力之源
党处理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一直深入人心,实现民族团结要确保各民族之间真正平等,“要使各民族真正团结起来,他们就必须有共同的利益”坚持民族团结就是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践行民族团结就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民族团结是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必然因素,新疆人民在党的领导与改革开放的助力下团结互助,全疆群众团结一心,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独特的战略区位与优势资源使国家近年来持续加大对新疆各项事业的支持力度。从1978年--2014年全区生产总值由39.07亿元升至9264.1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13.00亿元上升至9744.79亿元,人均产值由313元上升至40607元,三大产业增加值飞速上涨,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经济潜力也不断提升。
党和政府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巩固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新疆人民从中获得了最大的实惠,民族团结进步思想的氛围不断浓厚。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就是新疆人民最大的共同利益,从1983年至今,已庆祝32次民族团结月,召开七次民族团结表彰大会,“三个离不开”与“五个认同”的民族团结思想深入人心,各族人民在马克思主义“五观”的引导下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新疆精神”得以弘扬,民族团结与共同进步是人心所向,是各族群众的物质与精神追求的落脚点。由此,对共同的利益的追求与互相包容的认同感成为了民族团结最真实的写照。
二、各民族在新疆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新情况使民族团结事业面临新的挑战
发展的新疆在与时俱进,新疆人民的思想在与时俱进,人民群众对民族团结的认识也在与时俱进,将民族团结从任务升华为自觉意识,还需要经历一段过程,民族关系与民族问题在发展变化,处理对于宗教问题、干部问题等实际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种种矛盾,我们不可用以往的主观经验和旧式的工作方法去做是非判断,民族团结不代表不存在矛盾与分歧,民族团结是实践的理论,民族团结要在民族矛盾不断的化解中得到落实。
当前影响新疆民族团结的主要因素集中体现在:
(一)新疆“三期叠加”的严峻态势为维护稳定增加了无形的压力
新疆正处于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激烈期、干预治疗阵痛期,分裂和反分裂斗争尖锐复杂,稳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时时刻刻需要提防民族分裂主义与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而人民精神文化发展需求发展相对缓慢并缺少内涵,导致群众易被宗教极端思想诱骗、蛊惑,因此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任务非常艰巨。
(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拉大了人民收入差距,不利于民族团结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加大。改革开放后,新疆经济实现了长足发展,2014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264.10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增速高于全国2.6%,位居全国第四。但截至2015年10月,全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已高于全国2.83的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水平。地区之间,南北疆经济社会发展也不均衡,全疆扶贫人口的85%集中在南疆四地州,不利于民族团结与持续稳定。
2.发展环境束缚了经济增长速度。同时也应清醒的认识到,生态环境资源社会与落后保守的心理壁垒对发展的约束日益增强,受自然地理环境、传统文化等多种条件禁锢的影响,生态环境方面尤其是淡水资源匮乏、生态环境脆弱、资源利用率及二次利用率低,制约了全疆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农业集约化与国民经济产业化发展,而传统的家园意识与戍边文化、游牧文化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疆城镇化进程发展进度。尤其是南疆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入的合理分配,间接的拉大了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三)各民族在权益保障与利益分配上产生的不同分歧,延宕了民族团结事业进程
1.民族政策执行力度相对较低。各地区受群众基础、经济发展水平、思想认识能力、干部执行能力的制约,对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本地民族优惠政策时常执行力度常有不同,有时单纯的是依照文件精神进行部署,不能灵活把握政策的实质与内涵,降低了执行从而缺乏细化,降低了执行力度,以至于对于少数民族群众的政治权利、就业就医就学、物质生活保障不能因地制宜,特事特办,工作缺乏耐心与责任意识,容易导致少数民族群众产生不满情绪。
2.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还不够。2014年,新疆少数民族干部增至41.7万人,占自治区干部总数的51.4%.虽然少数民族干部在机关任职比例超过半数,但个别少数民族干部在管理国家事务过程中强调权力多履行义务不到位。部分少数民族同志受居住环境、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颇深,缺乏一定的公民意识而过分强调自己的民族身份,在国家机关工作中表现出力不从心,工作态度存在畏难情绪,难以真正将参政议政和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完全发挥。因此难以代表其他少数民族群众表达诉求与意愿,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民族事业发展进程。
3.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还不强。2014年底全疆学龄儿童、初中净入学率达99.81%和98.37%,小升初、初升高升学率分别达到98.90%和90.74%.但少数民族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依旧很少,当出现大型建设项目或企业建设侵犯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情况时,部分少数民族对于事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相应的合理要求未能及时满足,补助发放不到位,不能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时,容易激化形成冲突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文章来源:金英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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