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谈判中的李泰国
点击量:发布时间:2019-01-01 13:18
原标题:李泰国与第二次鸦片战争
[摘 要]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中英《天津条约》谈判过程中,李泰国的主要任务是作为英方的翻译,但也曾经单独同中方官员进行谈判,并取得很大成果。由于李泰国在上海担任税务司之缘故,中方官员曾奢望其会帮助中国降低英方要求,但李泰国在谈判过程中嚣张跋扈,使中方官员的想法灰飞烟灭。即使如此,在上海税则谈判中,中方还是没有放弃利用李泰国,但事实证明,李泰国始终为英国利益服务。可以说,李泰国是作为英国侵略者的一分子积极参与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其各种活动都是为英国利益服务的,而且这种侵略行径是没有任何遮掩的。
[关键词]李泰国;额尔金;桂良;《天津条约》
李泰国(Horatio Nelson Lay)1842年来华。1855年6月1日,李泰国由上海英国领事馆代理副领事成为上海海关英国税务司,开始了在中国海关的经历,后成为中国海关第一任总税务司,直到1863年被免职。1858年4月1日,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James Bruce Elgin)写信给李泰国,让其陪同前往天津,进行中英修约谈判[1](p.134)。额尔金之所以看重李泰国,一方面是因为他熟知与中国人打交道的技巧,并熟练掌握汉语;另一方面,是因为李完全熟悉海关体制[1](p.134)。李泰国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外交活动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参加有关中英《天津条约》的谈判;一是参加在上海举行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的谈判。
一、李泰国与中英《天津条约》
1858年4月中旬,额尔金到达天津白河口,并于 4月24日致函直隶总督谭廷襄,要求其将自己写给文华殿大学士裕诚的快件转交。额尔金在快件中称,准备在大沽与由皇帝授权的大臣会谈[1](pp.139-140)。4月30日,谭廷襄回函称,已将额尔金函转交,并奉旨为钦差大臣,会同仓场侍郎崇纶、内阁学士乌尔棍泰负责与额尔金谈判[1](p.148)。同日,额尔金函询谭廷襄,是否被皇帝授予相应的权利,能够独立谈判,便宜行事。谭廷襄据此邀请额尔金于5月1日进行会晤,但由于谭廷襄并未回答额尔金的问题,额尔金拒绝与之会晤。5月6日,额尔金命李泰国与英方翻译威妥玛(Thomas Francis Wade)向谭廷襄面递信函一封[2](p.277),该函要求谭廷襄在6日内取得与1842年耆英、伊里布同璞鼎查会谈时相同的便宜行事之。但清政府拒绝了额尔金的这一要求。随即额尔金于5月20日,先是要求谭廷襄交出大沽炮台不果,继而让英法联军攻占大沽炮台。
大沽炮台失守后,清政府于1858年5月28日谕令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驰赴天津海口办理修约事宜。但是,额尔金仍坚持清政府所派之员具有全权便宜行事之权。5月31日,额尔金派人送交谭廷襄其给裕诚的照会,告知此意,如其要求得不到满足,后果自负[3](p.315)。6月1日,清政府不得不颁布上谕,赋予桂良与花沙纳便宜行事之权[2](p.360)。6月2日,桂良与花沙纳到达天津,并于6月4日与额尔金会晤[2](p.365)。6月2日,清政府起用革职已久的耆英,赏侍郎衔,派办夷务[4](p.857)。因耆英为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之人,所以,清政府对其寄以厚望,于6月3日谕令桂良与花沙纳待耆英到津后,再与英方会谈, 即日又谕所有议抚事宜,专归耆英办理[4](p.866)。
1858年6月5日,桂良、花沙纳在照会额尔金时说:“览阅阁下政府于2月11日致大学士裕诚函中所包含各款,我们发现有几点我们不是十分清楚,特要求阁下派阁下政府的汉文副使李泰国于本月6日早晨约8点钟到我们这儿来,以为咨询并做出确切安排。据我们所知,李泰国已在上海多年,聪慧过人,汉语流利。”[1](p.200)额尔金认为,桂良与花沙纳只有直接与某个完全熟悉两国政府所面临的问题,并能够说一口流利的汉语的人接触,才能够清楚地认识到所要求的性质,或理解他们处境的严峻性。李泰国不仅在这两方面最具资格,而且曾在上海为了中国政府的利益执行海关税务司的任务时,所表现的忠诚使其有权要求得到中国官员的信任。因此,额尔金同意桂良与花沙纳的要求[3](p.334)。6月6日,李泰国如约到达后,桂良与花沙纳希望李泰国能够尽全力帮助他们。李泰国转而同中方谈判委员们商讨有关事宜,委员们要求李泰国解释额尔金于2月11日致裕诚函中的几款,但李泰国发现这几款并没有不清楚之处。当提到“如果外国公使能够到北京”一句时,李泰国告之,这是必须让与的一点,并相信目前只有指派公使永久驻京,才能够阻止再次产生误会。对此,委员卞宝书认为,皇帝绝不会同意一个外国公使驻京,没有什么可以诱使皇帝出让这一特权,如果英方坚持,就只有开战。李泰国告知,两天前一艘轮船派往南方运输军队,如果喜欢战争,英法联军将奉陪到底。卞宝书转而恳求李泰国,利用其所有影响使额尔金取消此款。李泰国称,对于此事他必须保持沉默。
卞宝书即询问英方还有其他什么要求。李泰国将英方的要求简要归纳如下:1.公使驻京;2.赔偿战争费用,以及广东的损失;3.开放长江;4.允许英国臣民在护照制度下游历全国;5.允许基督教传教;6. 成立委员会搜集资料并安排新的税率;7. 中国政府配合镇压海盗;8.将来所有给中国当局的公文都使用英文。李泰国补充说,除非第一条得到解决,否则谈论其他各条已无必要。李泰国认为,中国过去自认为是“天朝上国”,对于现存富强国家的无知,使其视非华人为不在文明之内的“夷狄”,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必须改正,必须从此与西方国家的习惯一致。李泰国相信,鉴于目前中国的状况,改善与列强的关系将会使中国受益匪浅,列强并不想夺取中国的领土。如果中国聪明的话,会使英国成为自己的朋友,也就不必害怕其他列强。
卞宝书重复前面所说,皇帝宁愿战争,也不会同意公使驻京。李泰国答称最好尝试战争,但可以肯定皇帝最后会屈服,与其等到将来都城充满外国军队,还不如现在屈服。随后,李泰国要求与桂良本人,就公使驻京问题进行商谈。桂良希望知道,如果允许英国公使驻京,是否有必要接受其他三列强的公使。李泰国认为,有此必要,并认为多个公使比仅仅允许一个公使驻京好。卞宝书请李泰国认真考虑此点,还建议英国公使和他的随从除重大场合,平时穿戴中国服饰,以免惊吓国人,并请求李泰国也认真考虑此点。对此,李泰国强忍捧腹,答应照办。最后卞宝书要求李泰国第二天12点再来拜访。李泰国临行前,卞宝书和同僚保证,他们信任李泰国的友好感情[1](pp.201-203)。对于此次会晤,桂良在奏折中说:“二十五日遣该国汉文副使李泰国前来,声言必须允其进京驻扎,方能在津议事,否则仍直带兵入都。经委员等开导再三,志在必行,万难转圜。” [2](p.369)
6月7日,李泰国再次拜访桂良,桂良向他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桂良认为,李泰国是“我们的一员”,希望李泰国能尽其所能,帮助中方克服目前的困难。桂良称,他知道英方所受对待与其有权享受的对待大相径庭,这完全是中方的错。桂良保证各省官员不会再有南方(指广州)那样的行为,并会采取措施保证这种行为不再发生,对此李泰国指出,文华大学士裕诚故意违反所定条约,使英方对于中国的承诺失去信心。桂良辩解称,裕诚已是暮年,老朽昏聩,对于外国之事一无所知,不会那样做。而且根据中国的法律,作为一个部的负责人,没有人有权单独提出任何有关那一部的建议。桂良请李泰国帮助将公使驻京一款撤回,称允许各国人士自由进京将会给中国带来灾难。桂良进一步解释说,中方并不反对允许英国公使驻京,但反对四国公使都驻京。他已是74岁老人,如果不能根据皇帝意愿解决这一问题,难免遭到降级和惩罚。所以,桂良再次祈求李泰国调停,至少目前双方可以取得妥协,取消该款。李泰国称如果桂良能够认真考虑各款,并将对于各款的意见告诉他,他会再次拜访,充分讨论所有问题。桂良立刻约定第二天4点再次会晤[3](p.327)。
6月8日,泰国再次拜访桂良,受到了卞宝书的接待,卞宝书交给李泰国一份受桂良之命所起草的备忘录。李泰国发现所有英方的要求都或多或少地被否定了,长江不能开放,对于自由进入内地,代之以建议在沿海开放两个新的港口。李泰国向卞宝书指出,这纯粹是敷衍,他已几次拜会中方,并已充分讨论了每一问题,除非钦差大臣准备让步,否则再讨论毫无用处。长时间争论后,李泰国拒绝再对公使驻京或广州赔款问题做任何答复。但李泰国坚持,立刻对以下五条做出明确答复:1.官方信函使用英语;2.允许基督教传教;3.配合镇压海盗;4.修改税率和海关问题;5.开放长江,允许持照进入内地。李泰国与卞宝书商谈之际,耆英自北京赶到,耆英离去后,李泰国开始同桂良会谈。李泰国将包含上述五条要求的备忘录拿给桂良看,并称同意每一条都是必要的。李泰国称,他相信桂良会立刻让他带走一个肯定的答复,再拖延也无益。如前此他所告知的,军队正在来天津的路上,并且除非他准备给予否定的答复,否则他最好出于各方面的考虑,立刻给予肯定的答复。对此桂良称需要与其同僚相商。桂良与花沙纳相商后,告诉李泰国同意所提五点要求。李泰国称,会将此告知额尔金,但最好是以信函的方式告知。
对于所剩没有解决的两点,李泰国询问桂良的观点,并称额尔金肯定会去北京,也一定会觐见皇帝,也会单膝跪拜;此外必须选定一所住房,以供被派往驻京的公使居住。桂良连连称是,而卞宝书则坚持皇帝面前必须双膝跪地,极力反对英方现在进京的计划。桂良也坚持在任何情况下,英方的大使都要双膝跪倒在皇帝面前。李泰国则坚决反对,因为单膝跪拜是英方最恭敬的礼节,英国不是中国的附属国,所以,中国的代表不能施行有损本民族尊严的礼节。他们最后谈话的主要意思是,希望李泰国能够尽其最大努力取消进京想法 [3](pp.327-328)。对于6月7、8日的会晤,桂良在其奏折中称:“连日饬委员与该夷通事李泰国面议条款,随议随禀,斟酌轻重缓急,以定准驳。” [2](p.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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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中英《天津条约》谈判过程中,李泰国的主要任务是作为英方的翻译,但也曾经单独同中方官员进行谈判,并取得很大成果。由于李泰国在上海担任税务司之缘故,中方官员曾奢望其会帮助中国降低英方要求,但李泰国在谈判过程中嚣张跋扈,使中方官员的想法灰飞烟灭。即使如此,在上海税则谈判中,中方还是没有放弃利用李泰国,但事实证明,李泰国始终为英国利益服务。可以说,李泰国是作为英国侵略者的一分子积极参与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其各种活动都是为英国利益服务的,而且这种侵略行径是没有任何遮掩的。
[关键词]李泰国;额尔金;桂良;《天津条约》
李泰国(Horatio Nelson Lay)1842年来华。1855年6月1日,李泰国由上海英国领事馆代理副领事成为上海海关英国税务司,开始了在中国海关的经历,后成为中国海关第一任总税务司,直到1863年被免职。1858年4月1日,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James Bruce Elgin)写信给李泰国,让其陪同前往天津,进行中英修约谈判[1](p.134)。额尔金之所以看重李泰国,一方面是因为他熟知与中国人打交道的技巧,并熟练掌握汉语;另一方面,是因为李完全熟悉海关体制[1](p.134)。李泰国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外交活动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参加有关中英《天津条约》的谈判;一是参加在上海举行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的谈判。
一、李泰国与中英《天津条约》
1858年4月中旬,额尔金到达天津白河口,并于 4月24日致函直隶总督谭廷襄,要求其将自己写给文华殿大学士裕诚的快件转交。额尔金在快件中称,准备在大沽与由皇帝授权的大臣会谈[1](pp.139-140)。4月30日,谭廷襄回函称,已将额尔金函转交,并奉旨为钦差大臣,会同仓场侍郎崇纶、内阁学士乌尔棍泰负责与额尔金谈判[1](p.148)。同日,额尔金函询谭廷襄,是否被皇帝授予相应的权利,能够独立谈判,便宜行事。谭廷襄据此邀请额尔金于5月1日进行会晤,但由于谭廷襄并未回答额尔金的问题,额尔金拒绝与之会晤。5月6日,额尔金命李泰国与英方翻译威妥玛(Thomas Francis Wade)向谭廷襄面递信函一封[2](p.277),该函要求谭廷襄在6日内取得与1842年耆英、伊里布同璞鼎查会谈时相同的便宜行事之。但清政府拒绝了额尔金的这一要求。随即额尔金于5月20日,先是要求谭廷襄交出大沽炮台不果,继而让英法联军攻占大沽炮台。
大沽炮台失守后,清政府于1858年5月28日谕令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驰赴天津海口办理修约事宜。但是,额尔金仍坚持清政府所派之员具有全权便宜行事之权。5月31日,额尔金派人送交谭廷襄其给裕诚的照会,告知此意,如其要求得不到满足,后果自负[3](p.315)。6月1日,清政府不得不颁布上谕,赋予桂良与花沙纳便宜行事之权[2](p.360)。6月2日,桂良与花沙纳到达天津,并于6月4日与额尔金会晤[2](p.365)。6月2日,清政府起用革职已久的耆英,赏侍郎衔,派办夷务[4](p.857)。因耆英为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之人,所以,清政府对其寄以厚望,于6月3日谕令桂良与花沙纳待耆英到津后,再与英方会谈, 即日又谕所有议抚事宜,专归耆英办理[4](p.866)。
1858年6月5日,桂良、花沙纳在照会额尔金时说:“览阅阁下政府于2月11日致大学士裕诚函中所包含各款,我们发现有几点我们不是十分清楚,特要求阁下派阁下政府的汉文副使李泰国于本月6日早晨约8点钟到我们这儿来,以为咨询并做出确切安排。据我们所知,李泰国已在上海多年,聪慧过人,汉语流利。”[1](p.200)额尔金认为,桂良与花沙纳只有直接与某个完全熟悉两国政府所面临的问题,并能够说一口流利的汉语的人接触,才能够清楚地认识到所要求的性质,或理解他们处境的严峻性。李泰国不仅在这两方面最具资格,而且曾在上海为了中国政府的利益执行海关税务司的任务时,所表现的忠诚使其有权要求得到中国官员的信任。因此,额尔金同意桂良与花沙纳的要求[3](p.334)。6月6日,李泰国如约到达后,桂良与花沙纳希望李泰国能够尽全力帮助他们。李泰国转而同中方谈判委员们商讨有关事宜,委员们要求李泰国解释额尔金于2月11日致裕诚函中的几款,但李泰国发现这几款并没有不清楚之处。当提到“如果外国公使能够到北京”一句时,李泰国告之,这是必须让与的一点,并相信目前只有指派公使永久驻京,才能够阻止再次产生误会。对此,委员卞宝书认为,皇帝绝不会同意一个外国公使驻京,没有什么可以诱使皇帝出让这一特权,如果英方坚持,就只有开战。李泰国告知,两天前一艘轮船派往南方运输军队,如果喜欢战争,英法联军将奉陪到底。卞宝书转而恳求李泰国,利用其所有影响使额尔金取消此款。李泰国称,对于此事他必须保持沉默。
卞宝书即询问英方还有其他什么要求。李泰国将英方的要求简要归纳如下:1.公使驻京;2.赔偿战争费用,以及广东的损失;3.开放长江;4.允许英国臣民在护照制度下游历全国;5.允许基督教传教;6. 成立委员会搜集资料并安排新的税率;7. 中国政府配合镇压海盗;8.将来所有给中国当局的公文都使用英文。李泰国补充说,除非第一条得到解决,否则谈论其他各条已无必要。李泰国认为,中国过去自认为是“天朝上国”,对于现存富强国家的无知,使其视非华人为不在文明之内的“夷狄”,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必须改正,必须从此与西方国家的习惯一致。李泰国相信,鉴于目前中国的状况,改善与列强的关系将会使中国受益匪浅,列强并不想夺取中国的领土。如果中国聪明的话,会使英国成为自己的朋友,也就不必害怕其他列强。
卞宝书重复前面所说,皇帝宁愿战争,也不会同意公使驻京。李泰国答称最好尝试战争,但可以肯定皇帝最后会屈服,与其等到将来都城充满外国军队,还不如现在屈服。随后,李泰国要求与桂良本人,就公使驻京问题进行商谈。桂良希望知道,如果允许英国公使驻京,是否有必要接受其他三列强的公使。李泰国认为,有此必要,并认为多个公使比仅仅允许一个公使驻京好。卞宝书请李泰国认真考虑此点,还建议英国公使和他的随从除重大场合,平时穿戴中国服饰,以免惊吓国人,并请求李泰国也认真考虑此点。对此,李泰国强忍捧腹,答应照办。最后卞宝书要求李泰国第二天12点再来拜访。李泰国临行前,卞宝书和同僚保证,他们信任李泰国的友好感情[1](pp.201-203)。对于此次会晤,桂良在奏折中说:“二十五日遣该国汉文副使李泰国前来,声言必须允其进京驻扎,方能在津议事,否则仍直带兵入都。经委员等开导再三,志在必行,万难转圜。” [2](p.369)
6月7日,李泰国再次拜访桂良,桂良向他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桂良认为,李泰国是“我们的一员”,希望李泰国能尽其所能,帮助中方克服目前的困难。桂良称,他知道英方所受对待与其有权享受的对待大相径庭,这完全是中方的错。桂良保证各省官员不会再有南方(指广州)那样的行为,并会采取措施保证这种行为不再发生,对此李泰国指出,文华大学士裕诚故意违反所定条约,使英方对于中国的承诺失去信心。桂良辩解称,裕诚已是暮年,老朽昏聩,对于外国之事一无所知,不会那样做。而且根据中国的法律,作为一个部的负责人,没有人有权单独提出任何有关那一部的建议。桂良请李泰国帮助将公使驻京一款撤回,称允许各国人士自由进京将会给中国带来灾难。桂良进一步解释说,中方并不反对允许英国公使驻京,但反对四国公使都驻京。他已是74岁老人,如果不能根据皇帝意愿解决这一问题,难免遭到降级和惩罚。所以,桂良再次祈求李泰国调停,至少目前双方可以取得妥协,取消该款。李泰国称如果桂良能够认真考虑各款,并将对于各款的意见告诉他,他会再次拜访,充分讨论所有问题。桂良立刻约定第二天4点再次会晤[3](p.327)。
6月8日,泰国再次拜访桂良,受到了卞宝书的接待,卞宝书交给李泰国一份受桂良之命所起草的备忘录。李泰国发现所有英方的要求都或多或少地被否定了,长江不能开放,对于自由进入内地,代之以建议在沿海开放两个新的港口。李泰国向卞宝书指出,这纯粹是敷衍,他已几次拜会中方,并已充分讨论了每一问题,除非钦差大臣准备让步,否则再讨论毫无用处。长时间争论后,李泰国拒绝再对公使驻京或广州赔款问题做任何答复。但李泰国坚持,立刻对以下五条做出明确答复:1.官方信函使用英语;2.允许基督教传教;3.配合镇压海盗;4.修改税率和海关问题;5.开放长江,允许持照进入内地。李泰国与卞宝书商谈之际,耆英自北京赶到,耆英离去后,李泰国开始同桂良会谈。李泰国将包含上述五条要求的备忘录拿给桂良看,并称同意每一条都是必要的。李泰国称,他相信桂良会立刻让他带走一个肯定的答复,再拖延也无益。如前此他所告知的,军队正在来天津的路上,并且除非他准备给予否定的答复,否则他最好出于各方面的考虑,立刻给予肯定的答复。对此桂良称需要与其同僚相商。桂良与花沙纳相商后,告诉李泰国同意所提五点要求。李泰国称,会将此告知额尔金,但最好是以信函的方式告知。
对于所剩没有解决的两点,李泰国询问桂良的观点,并称额尔金肯定会去北京,也一定会觐见皇帝,也会单膝跪拜;此外必须选定一所住房,以供被派往驻京的公使居住。桂良连连称是,而卞宝书则坚持皇帝面前必须双膝跪地,极力反对英方现在进京的计划。桂良也坚持在任何情况下,英方的大使都要双膝跪倒在皇帝面前。李泰国则坚决反对,因为单膝跪拜是英方最恭敬的礼节,英国不是中国的附属国,所以,中国的代表不能施行有损本民族尊严的礼节。他们最后谈话的主要意思是,希望李泰国能够尽其最大努力取消进京想法 [3](pp.327-328)。对于6月7、8日的会晤,桂良在其奏折中称:“连日饬委员与该夷通事李泰国面议条款,随议随禀,斟酌轻重缓急,以定准驳。” [2](p.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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