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世界是一块充满着动态和相互关联的领域,也是人们与周围环境互动的过程。诸如文明、国家、民族、社会的概念都可理解为关系的建构。贵州正是考察这样一种关系建构的人文景观之地。这里族群多样、文化多元、地理复杂,一直被视为“碎片的”且充满“迷惑“之地,很难以单一的文化模式或本质主义对之进行概括。如同斯科特 (James C. Scot)t 在 《未被治理的艺术:东南亚高地的无政府历史》 (The Art of Not Being Governed:An Anarchist History of Upland Southeast Asia) 一书中所描绘那样,这里属于东南亚的“左米亚 (Zomia)”区域。
在各种方志、口述史、地方官员、传教士、外来与本土学者的记闻中,贵州作为西南山地文化的汇集之地,以其复杂的地形志特征 (Topographicalfeatures) 与多样的分类认知系统、多面相的“文化他者”与族群文化标签,以及各种场景下的族群流动性与多元策略选择,背后所涉及的不仅有复杂的政治经济关系维度,更是讨论山地民族在国家一体化的结构过程中,如何主动灵活地发挥能动性 (Agency),在各种场景下与国家互动、形塑自己,体现出自我建构的流动性,发展出多元的认同。
今天,由于文化混合、消费主义及全球化的渗透,基于地理角度之上的区域研究显得有些落伍了。
人们的迁移、资本的流动、民族性的想象,早已超越了地理的界限,深深地将人们多维度地联结在一起。理解区域文化必须置入一种想象与情境化的空间模式之中,[4]因为诸如文明、国家、民族、社会、以及语言的边界从来就没有直正地一致过。
在多纳蒂 (DonatI)i 的全球化视角里,世界是通过关系性而不是通过功能性的内涵来运作。社会不再依据领土原则所分界,而是通过符号表征的方式。主体和客体之间构成一种“关系性联动” (A relational covariation),这使地域性文化与全球社会相互交织。
作为西南的一部分,贵州这一区域的的文化具有:“共享的思想观念、相关的生活方式以及持久的文化联结”这些特征,同时还共享着复杂的亲属制度、族群分布、贸易网络、生态条件 (山地农业)。基于此,本篇采用流动性 (Mobility)、位置性 (Positionality) 与关联性 (Relationality) 的观点,分别从文明与野蛮、国家与无国家、高地与河谷、山地与边缘等维度,将贵州置于纳入一个互动的空间场域,分析历史上贵州的山地族群如何根据自己的位置性 (Positionality),能动地运用多种策略与族群、部落及国家进行互动,采取灵活的他者印象 (Flexible others) 建构自己文化认同,以一幅多面相、混杂化(Hybridization) 的人文图景去诠释当地人对于文明、无国家、山地社会以及边缘性的理解。
文明与野蛮 (Civilization and barbarism) 自16世纪以来,伴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展,比如殖民征服、开发、治理与发展等,文明、野蛮与国家这三个词汇一直是热烈讨论的主题。文明最先是被欧洲殖民者发明,他们认为他们的任务就是去征服、管理“不文明”地区,从而使当地摆脱“野蛮的状态”。在各种有关国家与发展的语境中,文明一直被用于指一种“进步”、“教化”的意涵。在帝国主义与殖民主义的话语支配下,基于对民族、国家、人种的分类与分层理解,欧洲殖民者发明了一系列如进步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现代与原始、白与黑等二元对立概念。
在治理的过程中,他们允许“文明的”国家进行主导性参与,但却排除“不文明的”地区人们的政治与社会能动性。而不文明地区所主导的抵抗与政治行动一直被视为非法的、破坏性的、野蛮的或者微不足道的、边缘的。如同Coetzee (2004)[9]在 《等待野蛮人 (Waiting for the Barbarians)》一书中所描绘的那样,文明地区的人往往将不识字地区的人们视为野蛮的,把帝国的价值观强加于他们之上。在凯特 (Kan)t 看来,“文明的”国家被视为拥有“合法或理性的自由”,而野蛮地区的国家和人们则一直与无尽的冲突 (Ceaseless conflic)t 以及“无法律的自由”相联系。由此,“文明的国家”通常鄙视“不文明”地区的国家和人们,并将其视为野蛮与粗鲁。
在中国传统的政治逻辑里,中央政权对西南民族地区的统治,是基于一种皇权的“天下观”和“华夷观”,来对“蛮夷之地”的进行统治想象和“华夷之别”的区分。在“天下观”的宇宙观支配下,中央王朝一方面以“家天下”的家庭组织原则放大到政治领域,[11]另一方面以“天下观”将天下统一并实现大同奉为历代王朝的理想政治实践。在中央王朝看来,天下是以汉为中心的无边界的想象疆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这种“天下观”与“夷夏之别”的政治想像中,对西南少数民族的分类性描述始终是贯穿中央王朝文献的主轴。
对此,司马迁的 《史记·西南夷列传》 堪称为经典。按照着名民族史学家马长寿先生的解读:“《史记·西南夷列传》 区别西南民族为三类:夜郎、滇、邛都诸族为“耕田”民族;巂、昆明为“随畜”民族;筰都、冉駹为半耕半猎民族。耕田之民有邑聚,有君长,其俗魋结。随畜之民无常处,无君长,其俗编发。其分类以经济、政治、与习俗为标准,简言之,以文化为标准。精辟独到之处,汉以后学者不能及也”。马长寿认为,自司马迁以后,对西南民族的分类,或简或繁,可谓“江河日下”。晋代范晔的 《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 以地名分类,分七系:武陵蛮、南郡蛮、江夏蛮、板楯蛮、南方蛮、益州蛮、西南夷。明末 《滇略》,分僰与爨。清代李宗昉以 《黔苗图说》 分82种,比如,黑罗罗、白罗罗、花苗、白苗,林林总总,不胜枚举。
在这些分类中,位于西南地区的贵州除了被统一视为蛮夷之地外,中央王朝还对这些“蛮夷”依据统治程度的进行“熟”或“生” (如生苗、熟苗)、“文明”或“不文明”、“生化”或“王化”的区别。在帝国的表述中,“生”、“不文明”指的是难于统治或“不文明”,而“熟”指的是易于统治。
按照封建帝王“夷夏之别”与“非我族类”的思想,西南山地区是地处华夏边缘的异域和蛮夷之地,也是从国家“化外之地”到“疆土”转化的过程。在此转变过程中,历代统治者直接移植华夏汉人的规范与礼教秩序在蛮夷之地进行“教化”。就该区域政治制度的变迁历程来看,无论是羁縻制、土司制、流官制、保甲制,还是新时期区域自治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无不体现了国家试图将边地融入“王化”并进行控制的努力。面对王朝国家的安抚与征讨,他们选择“上山”进行逃离,也会接受同化,还有的因不满于治理而进行反叛。凡反叛者,都等同于“野蛮”或“苗”。“凡见丑陋之物件,动辄以‘苗’为比拟。如粗碗粗筷,汉人谓之‘苗碗苗筷’。品貌不美,汉谓之‘苗相功形’。一遇纠纷,概以‘苗’为冠词”。
在历代中央王朝的文字记录中,他们一直被贴上“蛮夷”的标签,并以“猺”、“獞”、“獠”等进行污名化的辨识。
国家与无国家 (State and non-state)
根据亨利·克雷森 (Henri Claessen) 主编的文化人类学百科辞典,国家“是一种独立的中央集权社会组织,它有着一套建立在复杂社会分层之上的社会管制系统;具有特定的领土,主要由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构成,通过共享的意识形态的合法化,前者拥有政治支配权,后者履行各种税收义务,二者相互作用”。
梅因·福蒂斯 (Meyer Fortes) 和埃文斯·普里查德 (Edward Evans-Pritchard) (1955) 认为国家由这些构成:“中央集权、管理机器、司法机构以及相应的威权者、权力、身份、财产等。通过对非洲八个政治体系 (国家的与无国家的) 的考察,他们认为国家是“一种二元的条件 (a binary condition)”
而不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 (a continuum)。无国家的社会里,内部的区隔关系往往是其中的稳定因素。
比如,他们通过一种持续的冲突在当地的世系区隔之间保持一种均衡。
在公元19世纪以前,贵州一直是由高原上不同的地方独立政治团体 (如水西政权、乌撒纳苏族) 以及一些土司所控制,他们拥有自己的军事力量、农业系统与领地,没有被纳入国家的统治,但向中央王朝纳贡。明代以后,中央王朝加强了对西南边疆的控制,通过驻屯和设立卫所,于永乐十一年 (1413)年设贵州布政使司,标志着贵州建省,第一次将贵州纳入帝国直接统治范围。如同约翰·E·赫尔曼(John E. Herman) (2006) 在 《征服里隐藏的话语:在西南边疆土司和中国政治的合作》 (The Cant ofConquest: Tusi Offices and China’s Political Incorporation of the Southwest Frontie)r 一书中所述,土司制度是“汉” (中央王朝) 与“非汉” (西南土着族群)、国家与无国家之间政治互动的结果,也体现了中央王朝的政治策略 (Crossley et al.,2006)。一方面实现帝国间接控制到直接控制的转变,另一方面运用武力征讨和儒学教化两种策略,实行“改土归流”,逐步取消其独立性,以帝国的府州县制度取代土司制度。这个过程经历了大约200余年的时间。即便如此,1700 年后的贵州大部分地区仍然保留了一些间接控制。
从间接控制到直接控制,艰难曲折。在中央王朝逐步将贵州纳入帝国版图的过程中,贵州土着族群之间、土司之间、少数民族与土司、土司与中央派来的流官之间充满了各种冲突。他们或通过起义拒绝国家的同化,或彼此内讧,或以暴力反抗王朝的治理。以公元1368年到1424年间为例, 《贵州通志·前事志二》 记载贵州少数民族动乱频繁:“阿朵之等聚众两万余,署立名号,攻陷寨堡……会阿朵党泄其情,官军进讨”;“天顺四年,西堡蛮贼,聚众焚劫”;“洪武二十二年,都督府奏讨都匀叛苗,斩四千七百余级,擒获六千三百九十余人”;“二十九年,平浪蛮杀土官王应名,都指挥程暹平之”;“天顺四年,西堡蛮贼众聚焚劫,…… (天顺) 十年,安顺土知州张承祖与所属宁古寨长官顾钟争地仇杀”;“十八年,思州诸洞蛮动乱,命信国公汤和等讨之”;“二十九年,清水江蛮金牌黄作乱,都司发兵捕之,金牌黄遁去”。对此,中央王朝除对土司政策实施镇压威慑外,还通过安抚怀柔政策对土司进行“软化”,使其归降,如“洪武五年,贵州宣慰霭翠与宋蒙古歹与普定府女总管适尔等先后来归,皆予以原官世袭”。
此外,也有部分土司或地方武装团体鉴于中央的军事威力,主动归降中央王朝。
一方面是国家与地方,以及土司和王朝代理人之间的冲突;一方面在无国家的社会里,地方以不同的政治形式实现自决与自治。如侗族地区的款组织,“千人团哗,百人合款,纷纷籍籍不相兼统,徒以盟诅要约,终无法度相縻”;“彼此相结,歃血叫誓,缓急相救,名曰门 (盟) 款”。
类似的自主治理组织还有瑶族的“油锅”组织与石牌制;苗族的“议榔”与“鼓社”组织等。其社会结构具有部落性(Tribality) 与平权 (Equalitarianism) 的特点。这些组织早先常被社会进化派论者称之为所谓“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原始民主制度”,然而为何西南地区的族群大都采用类似相对“平等”、“民主”的制度?现在看来与其说他们是试图逃离强大集权国家控制的反应,不如说是他们主动应对国家控制中所创造的一种政治制度与生活方式。他们通过一系列仪式排演与自治发明,能动地创造地方社会的社会秩序,维护自己的权力与生活习惯,从而获得最大程度的自决。此外,他们大多采用的生计方式是刀耕火种方式或混合式的水稻耕作方式。斯科特对此解释,“刀耕火种”和“不用文字”是一种政治选择,而不是文明落后的表现,这种“自我蛮夷化”的状态,实质上是山地人的“自决”策略。
高地与河谷 (Highland and valley)
在巴斯 (Barth) 看来,文化是生态的且相互依赖的。地理与生态因素往往对于一个区域文化的形成与分布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一个族群不仅被自然条件所定义,同时也被族群关系、族群之间的社会存在与交往活动所定义。
琼森 (Jonsson) (2005) 以泰国北部山区的Mien人为例,批评在现代化的冲击下Mien人是被动地进行变迁与转型这一传统观点。通过田野调查,他认为高地人 (包括Mien人) 的认同颇具复杂性,几千年来一直是在多元的族群接触地带 (multiethnic contact zone) 的互动过程中不断被形塑。
利奇 (Leach) (1973) 以缅甸北部的克钦山地区域为例子,认为这里有着不同语言和服饰的少数民族,他们通过不同的象征仪式与文化表征,不断地在特定的结构关系与地方进行协商。由此,利奇深刻地提示特定的文化结构如何与各种文化解释与象征符号进行动态的互动。
此外,斯科特以东南亚的山地民族为例子,分析了高地与河谷族群之间基于民族性及农业灌溉系统上的区别。
如同斯科特所言,山地部落的历史实际是拒绝和逃离低地国家控制的历史。然而,我们不能将山地人理解为一种孤立,没有低地国家就没有山地部落。高地与低地族群之间实际上互为彼此的镜像(Mirror images)。
比如据笔者观察,在贵州的黔东地区,山地上的苗族或土家族常被河谷地带的人称为“高坡上的”或“坡那边的人”。在河谷地带人们的理解里,山地或高坡上的人经济条件差,势力不强大,所以才住在高处。而河谷地带的人大多是汉人或相对富有的少数民族。高地人与河谷地带相互建构彼此的人。河谷地带的人通常认为“坡上的人”不好惹,性格刚烈,常“抱团”在一起。而山上的人则认为河谷地带 (或山下的) 的人们比较势利、精明。山地人的女人能嫁到平地人则被视为是荣幸,而平地人嫁到山地上则视为不是很好的选择。
高地人与河谷地带同时存在阶序结构的划分。以笔者在西双版纳地区的调查,河谷地带的大多是傣族,而住在山上则大多为布朗族或爱伲人。河谷地带的人们往往给山上的人以一种成熟的、有很多礼仪且有权势的镜像。而山上人则给河谷地带的人们以一种相对不发达、比较“野”,但很自由平等的印象。
此外,高地与河谷、山上与山下通过贸易、通婚存在着多样的共生互动关系。比如在云南的红河地区,哈尼族与傣族、彝族、汉族等民族有着多种类型的交往互动方式。山上的哈尼族和山下的傣族就存在着“牛田亲家”的关系。通常在夏季,傣族把牛寄养到山上的哈尼族那里;在秋季,傣族收割水稻时,山上的哈尼族会下来同他们一起干活并带回一些粮食。
中央王朝欲控制高地山地地带,往往是以通过占领河谷 (坝子) 地带,沿着这些河谷地带的中心点,逐步往高地渗透。以明代贵州的卫所制度为例,明王朝自1371年起,在贵州境内先后置有24个卫所和2 个直隶千户所,[27]这些卫所全部位于河谷与交通便利地带,成为王朝控制贵州的中心据点,兼备着对“夷人”治理。“卫所治军,郡邑治民,军即尺籍来役戌者也,故卫所治皆中国人,民即苗也。土无他民,止苗夷。”
通过中央王朝的卫所治理,居于谷地地带的宋家、 (仲家) 布依族、土人、峒人(侗族) 成为“渐染华风”、“性淳畏法”的“熟番”。而居住在偏远山区的苗族、瑶族及水西彝族则被视为“风气舛污”、“悍戾倔犟”的“生番”,被中央王朝视为无土司管理、无行政建置、无卫所屯军、无汉人进人的“四无”生界地区。
山地与边缘 (Mountains and marginality)
山地往往是边缘的隐喻。往往为难民和逃匪的逃逸之地,从而形成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他们常以多样的族群认同与复杂的语言为特征。历代中央国家政权的强大与崩溃影响着这个地带的推移。但无论如何,山地往往为他们寻求安全与新领地的场所。历史记录显示,无论是帝国的扩张、劳役的征收、战争还是自然灾害,山地都是这些难民或逃匪的不二选择。中国历史上的很多农民起义,往往都选择“进山”或“山上”作为反抗统治者的屏障与策略。如古代的梁山泊水浒起义、近代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建设,都是以“山地”以退为进并作为进攻平地的策略之一。在贵州,1854~1858年间以水族布依族为代表的咸同起义、清雍正年间贵州东部苗民起义、太平天国时期张秀眉领导的苗族起义,无不是以山为屏障,不断对中央王朝的军队进行抵抗和冲击。此外,中国古代官场仕途中失败的知识分子,皆以“退隐山林”作为抒发人生志向,重建心灵园地的途径之一。苗族在逃难与迁移过程中,将山地作为避难之地并寄寓美好希望。如黔东南苗族流传有这么一首歌:“日月向西走,跋山涉水来西方,西方万重山,山峰顶着天,好地方就在山那边,好生活就在山那边。”由此看来,山地原本只是对自然地理状况的一种描述,却变成人们寄托理想演绎政治策略的人文之地。山地不断被人形塑并赋予各种意义,形成了复杂多样的人文景观。在与国家力量的互动过程中,山地有着“边缘”和“退避”的意义。无论从自然地理情况,还是从文化隐喻的角度看,在前现代社会,很多山地民族处于边缘的位置并被排斥于主流社会之外。如同布罗代尔所说,“山通常是远离文明的世界,而文明又是城市和低地的产物。山没有自己的文明史,它几乎始终处在缓慢传播中的巨大文明潮流之外。”
在斯科特看来,由于远离国家的政治中心,学术界对山地民族的认识显得不足。山地民族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或是游走于国家边缘从事非法勾当,或是一群逃离国家的无政府主义者,他们的面目是模糊的,是边缘的。事实上,从这些山地民族的生计方式、社会组织、意识形态以及大量的口头传说,可以得知他们不是一个被文明遗忘的世界,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与国家力量保持一定距离与位置。
他们分布于崎岖的山林地带,运用着流动的耕作方式,保持着复杂的亲属结构系统与灵活多样的族群认同。那些丰富的民主组织、宗教仪式与千禧年预言,隐喻着他们试图避免国家的合并,阻止国家力量的渗透。贵州多个山地民族的迁徙历史可对之进行印证。如苗、瑶、侗、水、彝族、布依、土家很大成分来自于中原地区,在一波又一波的迁徙与难民潮中,不断与当地土着进行杂居通婚融合,形成“汉父夷母”祖源结构模式,以灵活而又混杂的他者印象来建构彼此的族群认同。大量的口头传说与历史记忆诉说着他们如何跨江过海,逃进山区,频繁地与中央王朝进行起义与抗争。类以的叙事结构与历史情节在缅甸与泰国山地民族同样存在。
结论 (Conclusions)
历史上西南中国作为中央王朝的“化外之区”,在帝国的“天下观”与戎夷蛮狄的分类之下,西南因体质、人种、文化、语言等方面迥异于中原而被视为“未开化”文明。再加上地理上连接南亚,地处山地地带、族群众多、资源丰富,成为历代王朝征讨和一些失势的政治力量或难民的逃逸之地。由此,这一地区有着丰富的文明交融史、政治更迭史和文化生成史。在与中央王朝的互动中,西南一方面被视为华夏文明的边缘,一个离心或叛离的区域。当羁縻柔远、土流并治、经济互动出现之时,这一地区往往成为帝国实施其“教化”、“归流”的理想之地;当帝国遭遇劲敌入侵之时,西南往往成为中原政治与军事的缓冲地带。无论元朝军队在重庆合川遭遇的“折鞭之战”、明王朝的南迁、抗战时代的西南迁移,或是毛时代的三线建设,都是很有说服力的明证。一旦中国传统中央王朝的汉式文明区域发生了严重的道德、环境、生态与社会危机,“礼失藏诸野”,西南区域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多样的族群分布、复杂的宗教仪式与丰富的自然资源,往往为中原地区提供政治上的退避、资源上的补充、文明的滋养以及精神上的反思与召唤 (参见沈从文的 《边城》、高行健的 《灵山》)。
如同斯科特笔下的东南亚“左米亚”山地区域,贵州是这一区域的一个部分,它与“左米亚”山地地带有着共同的特征:多元的民族文化、复杂的族群关系以及多样的自我治理方式。同时这一区域的族群大多采用刀耕火种或水稻耕作生计方式、有向山地逃逸避难的历史、未纳入持久的国家控制系统,以及相对比较平权的社会组织与复杂多样的语言系统。本篇从文明与野蛮、国家与无国家、高地与河谷、山地与边缘等维度,将贵州纳入西南甚至东南亚这一广阔的区域,梳理历代中央王朝对贵州作为“蛮夷之地”的统治想象与征服话语;讨论在国家与无国家之间贵州土着政治组织如何与中央王朝进行合作与抵抗;分析高地与低地族群之间如何互为彼此镜像与阶序分类,以及在与国家力量的互动过程中,山地区域所具有的“边缘”和“退避”的政治与文化意义。结论得出,无论是分析单个族群的文化系统,或是区域的文化交融史,应纳入一种流动的、位置的、关联互动的维度当中,才可能多角度地阐释在国家一体化的结构过程中,各族群之间、族群与国家之间、区域之间如何彼此互动,采取不同策略的“位置性 (Positionality)”与他者镜像,发展出与其复杂地形相匹配的多样分类系统与文化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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